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

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录。

(二)关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后等到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结果决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关于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免除律师费,法院诉讼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

二、法律常识: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在日常工作中,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自己工作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在劳动纠纷发生时,穷尽其他合法方式依然无法解决时,应该不吝于寻求法律救济。法律是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是会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较多的,且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是人为造成的,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工人不按照规范施工等原因,会造成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所以在工程施工前,是会设置工程质量监理的,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一、工程监...


·劳动合同是就职人员在企业就职时与企业签订的合约,劳动合同一签
      劳动合同是就职人员在企业就职时与企业签订的合约,劳动合同一签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但现实生活中总存在很多变数,劳动合同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动合同违约金过高的问题成为棘手的问题。今天,就来和您讲讲劳动合同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一、违约金性质的理论分析 关于违约金“过高”调整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1、口头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免除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有效,可以继续执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在劳动者进入某个公司上班时,双方为了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可是有的时候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却想辞退该员工,想与他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能随意辞退员工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一、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在我国,公司股东可以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这在我国《公司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既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那么在实践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呢?或者是说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什么具体要求呢?下面以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为例,供您参考。 股权转让...


·员工被开除有补偿吗?
      员工被开除有补偿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止劳动...


·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工伤认定由设区的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此系行政行为。工伤伤残等级由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评定。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