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

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录。

(二)关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后等到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结果决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关于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免除律师费,法院诉讼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

二、法律常识: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在日常工作中,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自己工作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在劳动纠纷发生时,穷尽其他合法方式依然无法解决时,应该不吝于寻求法律救济。法律是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是会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这里说的过年,是指农历过年,也就是春节。在这段时间,可能有些单位还会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就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这个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一、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


·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伤后,若想得到经济赔偿,是需要向当地的有权受理鉴定请求的机构,提出进行工伤鉴定的请求的。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出鉴定结果,也即工伤等级,不同的伤情可以被鉴定为不同的等级,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的相关信息。 一...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不用任何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
      在现在的社会中,人们逐渐对劳务合同诉讼认真起来了,越来越多此类诉讼出现,也有人咨询过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可见人民对法律意识的增强,就法院如何确定我们在这里做出如下几点参考。 一、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纠纷 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


·公司倒闭工资该怎样拿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倒闭后故意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


·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
      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 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重视的问题,如果工程的质量不过关那么工程项目到最后的成果也不会乐观,严重的还会带来工程事故的发生,一般的工程质量都会有保修期的,在这个期限发生问题都是可以找施工方的,那么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呢?下面...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相信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广大职工的心中,这个问题关乎到自己的生活,一旦公司倒闭,个人就意味着失业,无法再得到工资。所以您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重视,请您仔细看下面文章。一、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


·在我国没有签合同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通常都是伴随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那么在我国没有签合同怎样确立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


·五险一金是需要从工资扣吗
      五险一金是需要从工资扣吗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代交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自己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公司交大部分,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因此,对于五险一金,属于员工所要承担的部分,一般都是从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报酬里面由用人单位进行代扣。但如果是属于单位承担大部分,则就应该由单位来承担。...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格外的重视,因为这个问题会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同样的,工程的质量问题其实在本质上和食品安全问题是一样的,对于工程质量是需要进行检测的,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