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我国规定公务员有没有误工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在我国规定公务员有没有误工费?

作为交通事故受害方有权主张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赔偿。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需视不同案情确定。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公务员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被撞,并且对方是完全责任人的话,那公务员当然也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因为在此期间公务员不上班,单位也是不可能给其发工资的,所以不能因为对方的身份是公务员,反而关于人身侵权赔偿的项目当中就受到限制了。





·对于我们国家的职工来说
      对于我们国家的职工来说,尤其是那些女性职工,如果在生子期间可能会关心的就是产假,那么广东劳动合同有产假吗?根据相关的民法典规定,凡是在我们国家有着合法的劳动关系的女性职工,都应该享受产假,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凡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均依法享受产假。凡是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工伤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在对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能因为工伤职工想要多赔,单位想少赔,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而产生工伤事故纠纷。那么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工伤事故纠纷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如何处理工伤事故纠纷 无论用人单位是...


·员工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员工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在一些特殊行业,职工发生工伤的风险比较大,如果职工因为工伤导致人身伤残无法继续工作,那么双方可以订立一份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来实现劳动关系解除。那么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都包括哪些条款?我们结合下面的一篇范文来给您具体说说。 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员工签两年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员工签两年合同违约怎么赔偿?新员工入职后,会在一个月内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报酬、工作性质及合同期限等内容。有些员工开始同单位签了两年的合同,可是中间因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工作,导致合同违约。那么签两年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心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知识,下面就由...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 )项原因,决定自 年 月 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是如何规定的?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的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