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也比较多,如贪污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分子既贪污国家财产,又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很多人会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是不对的。那么,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区别:1、犯罪主体: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贪污罪的客体是财物,也就是说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物品,挪用公款罪的客体只能是金钱;3、主观要件:贪污罪的主观要件是占有财物,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只是使用而不是占有;4、客观要件:贪污罪的客观要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事实;而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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