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丧假遇假日是怎么规定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法定丧假的天数: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二、丧假遇假日怎么办?

从国家的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一些地方有规定,不另补假,也就是不能自然顺延。比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还有就是一些地方对产假等明确规定,休产假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产假内不另增加天数。

三、丧假工资怎么算?

1、丧假、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应照发

根据规定,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2、具体计算

确定计算基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约定的按约定,但该约定的计算基数不低于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丧假日工资:以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四、相关法规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劳动合同法丧假遇假日中如何规定,工资应该怎么算?这种情况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企业情况做进一步的解析。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丧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丧假期间应照常支付工资,不得恶意克扣工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劳动者丧假的权利。


·一、简易版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简易版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简易版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最新工程投标书全文
      最新工程投标书全文想要参与投标,那首先要满足招标人规定的条件,之后递交投标文件,支付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投标书了。那么这个工程投标书该如何制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工程投标书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员工隐瞒怀孕入职是否能辞退?
      辞退无合同员工补偿标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杭州劳动保障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保障是每个劳动者都很关心的问题,国家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劳动保障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有关规定,这些规定需要我们仔细的去学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的规定,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有所帮助。 一、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39条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39条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劳动关系状态在岗如何进行证明
      我国的正常劳动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特殊原因的话,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劳动者本身一定要在发生劳动纠纷以后能够证明自己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并且在劳动关系期间,没有任何违规操作的现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状态在岗...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一、如何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


·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哪些? 工程质量是关系一项工程安全与否的重要方面,质量越高,相应的工程的安全度越能得到充分保证。反之,该工程则存在潜在的危险。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许多,其主要因素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哪些? 一、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


·跟别人介绍工程有责任吗
      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如果只是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做工程,则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其二、如果自己给别人介绍工程,并且成为担保人的,则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


·劳动关系中的举证倒置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不管是什么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确立劳动关系,同时以书面的形式保存,从而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有时候劳动者并没有确立劳动关系,造成劳动者的利益损失,避免出现这些问题,那劳动关系中的举证倒置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