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收方一刀切拆除农村无证房,补偿很低,是否合理合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征收方一刀切拆除农村无证房,补偿很低,是否合理合法?

  一、 征收方一刀切拆除农村无证房,补偿很低,是否合理合法?

  这是极不合理也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无证房屋并不必然等于违法建筑,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其一,可以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比照有证房屋处理,分不同情况予以补偿;其二,按照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近两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农村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认定细则,明确指出属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1、在1987年前建的农村无证房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是在1987年开始实行的,所以在此实行之前盖的房子即便没有房产证,也是合法的。何况,当时农村建房的管理没有标注和法规,农民建房也都比较随便,房子也基本上都是无证的。所以这一类房子在进行拆迁时,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2、在《城乡规划法》施行前的房子

  现在农村建房是需要先进行宅基地审批的,但是以前农村建房的时候没有现在的审批流程了,因此在2008年前所建的农村房子,即便是没有证件,但在当时是合法的,那么在拆迁时也可获得补偿。

  3、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房子

  我们都知道现如今想在农村建房子是需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建房许可证的,但在侬蹙有很多人还未将房子的手续全部办好。不过根据相关的规定,农民未得到全部的审批手续,也不可以将其的房屋视为违建房进行拆迁,且其有机会补办审批手续的。

  4、属于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

  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很多地方都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属于这样情况的也是可以获得赔付的。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和费用

  1、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根据拆迁的房子的面积、大小、位置等情况,折算成一定的货币进行补偿。

  (2)房屋补偿:根据拆迁的房子的面积、大小、位置等情况,补偿一套不低于原先房子市值的房屋。

  2、补偿费用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房子的损失,按照房子的面积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房子在被拆之后,农民只能找临时住处生活,对于着中国情况会给予周转补偿费。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二层及以上的农村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同时国家对补偿政策也做了一定的调整,不仅房子会获得相应补偿,房子内部的装修也被纳入了补偿范围。

  拆迁方在征收农村无证房时,作为被征收的个人或集体,双方在协商相应事宜时应注意有关的条款细则,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低于当地的补偿指导文件的标准。若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
      我国农村房屋的买卖,事实上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是在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才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但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城镇居民都选择去农村买房。那么,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


·离婚房子有贷款要怎么处理
      现在按揭购房的还贷年限都是很长的,少则10年多则30年,而在贷款尚未还清的时候,可能夫妻也等不及要离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房子属于共同所有,就需要作出分割。那离婚房子有贷款该怎么分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 1、夫妻...


·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遗产的继承中,房屋是金额较大的遗产,为了防止纠纷发生,很多人在继承房产时进行公证,那么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样的规定的 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社保补缴北京买房吗?
      社保补缴北京买房吗 京籍如果要在北京买房其中有一个要求是:必须要在北京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如果买房当年社保出现断缴,且断缴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通过补缴后有买房资格;超过三个月的,即使补缴也没有买房资格,此外,跨年断缴,补缴后也没有买房资格!(具体情况请以房管局为准 二、社会保险的...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如何避免?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如何避免? 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而也有很多人都有着贷款,...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如何书写?
      一、北京市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如何书写?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现象不断增多,虽然国家有统一的要求,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参考其他的补偿标准,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所以,了解清楚自己所属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很有必要。本文中就将...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为了生活使用,但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居住,这对于买受人而言是非常严重的损失。那么,买受人应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一)根据《最高人...


·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再加上房屋
      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为了让房产买卖行为顺利,减少那些既花精力又花时间的纠纷发生,在实际卖房的时候最好先了解清楚这个卖二手房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