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用房屋担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1、财产保全申请书。2、财产保全担保书,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用来做担保的房屋产权证原件。5、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二、哪些情况下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综上所述,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应当是平均分割,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当事人为防止房产被擅自变卖,可以去申请保全。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房产保全申请书、房产证、费用及身份证等,由于房产价值较高,费用一般在五千左右。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法律中有规定,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要是约定超过了这个期限规定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也是无效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租房合同有期限限制,也就会出现到期的情况。那么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需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


·一、房贷提前还款方式?
      一、房贷提前还款方式有哪些 1、一次还本付息法 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年利率(%)] (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


·2023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很多离婚诉讼案件中,都和房子分割有关系,毕竟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房子是最重要的资产。我国的婚姻法经过多次修订,形成了现在的新婚姻法。那么,2017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


·一、农村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1、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拿到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土地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去乡镇土地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土地使用证/房权证/买卖契约等);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


·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租赁房屋,在
      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租赁房屋,在承租后,若承租人不想再继续租房屋,在与房屋所有人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将房屋进行转租。转租人在于承租人就转租事宜达成一致后,需要按照转租协议模板拟定转租协议,那么转租协议模板是什么呢? 房屋转租协议 转租人 (以下简...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近些年来各个地方都会出现拆迁现象,一般情况下拆迁都会有补偿最低标准的,拆迁部门就会根据拆迁最低标准进行拆迁补偿。那么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是什么?的我们在这里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广...


·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二手房贷款要注意什么
      房贷也就是因买房而申请的按揭贷款。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生活中有不少人购买商品房都是通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的。不过,如果公民选择购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介绍。 一、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 公民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但买二手房申请房贷需要满足以下条...


·房屋质量评定标准
      房屋质量评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房屋质量验收标准。实践中,要是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此时会对日后的居住使用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有些时候房屋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直接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那法律中规定的房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解答。 一、房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


·离婚后房产纠纷律师,是怎样办理案件的
      离婚后房产纠纷律师,是怎样办理案件的1、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