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协议该怎么写?离婚房产协议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房产问题而产生争议,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了,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房产的分配作出处理。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就房产的分配协商一致,建议最好签订书面的离婚房产协议。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房产协议该怎么写。

一、离婚房产协议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各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不能就财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必须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如果夫妻可以通过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就属于协议分割。

在协议分割房产的情况下,夫妻可以通过离婚房产协议书来约定如何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因此,离婚房产协议书实际上就是夫妻对房产怎么进行分割所作的书面约定。离婚以后,房产的具体分割就是按照离婚房产协议书进行的。

二、离婚房产协议有效吗?

很多人会关心,离婚房产协议书有效吗?如果离婚房产协议书是无效的,法律不承认的,那不等于白写吗?

实际上,离婚房产协议书是有效的。因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协议分割。在协议分割财产的情况下,只要不存在恶意损害债权人的行为,那么夫妻之间想怎么分割财产都是可以的。

离婚房产协议书也是如此,只要夫妻愿意,就可以在离婚房产协议书中对房产的归属、分割方式等等作出明确约定,法律是承认离婚房产协议书的内容的。

三、离婚房产协议怎么写?

离婚房产协议书涉及到离婚房产的分割,是关系夫妻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必须要慎重对待。如果离婚房产协议书的内容中存在瑕疵或者遗漏,那么等到房产分割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呢?当然,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从实践来看,离婚房产协议书应当按照下述范本书写:

(一)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离婚房产协议书内容有什么?

一般来说,离婚房产协议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不叫离婚房产协议书。因此,如果双方未能离婚,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所需分割的房产的具体情况,面积、地址、门牌号、产权证书等等情况。

4、对夫妻房产如何分割的具体描述,如,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并对另一方有何种补偿。如果不是一处房产的,则需要对每一处房产都要进行详细分割。

5、房产何时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房产的一方何时搬出该房屋。

6、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二)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应当注意什么?

离婚房产协议书事关重大,夫妻在签订离婚房产协议书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因为协议分割财产,本来就是在夫妻双方协商的过程中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存在胁迫、要挟、欺骗等手段,那么这就不属于协商的结果,因此会导致离婚房产协议书无效。

2、必须是双方亲自签订的。如果离婚房产协议书的不是夫妻亲自签订的,那么如果发生纠纷,就可能导致法院判处离婚房产协议书无效。

3、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过的离婚房产协议书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在发生纠纷后,法院也更倾向于采纳离婚房产协议书的内容。

总之,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进行分割是大事,关系着双方的利益,而要是可以协商分配房产的话,自然是最好的了,不过,这个时候也不要忘了签订书面的离婚房产协议书。另外,在签订该协议的时候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以免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况出现。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


·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但是有时候,...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关于漏水赔偿协议书的范本,具体赔偿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签订房屋漏水赔偿协议的时候,所有的测量数据要准确无误、以及里面所涉及的费用材料都务必要准确、在签订测量的过程中都要有见证人在场。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乙方...


·成都购房新政策中购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成都购房新政策中购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一般而言,不同的城市对于买房有不同的限制条件,尤其是那些经济发展快速的城市,限制的条件更为严格,而北京就是其中之一,相信打算在北京买房的人,一定很想了解北京相关买房政策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介绍给您。一、北京买房资格最新...


·我们知道,房屋出租是需要去房管部门等级备案的,在北京石景山尤
      我们知道,房屋出租是需要去房管部门等级备案的,在北京石景山尤为如此。可是,有很多人对于石景山租房登记须知比较疑惑。那么,北京石景山房屋出租登记须知有哪些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房屋出租?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一、开发商能擅自更改商品房设计吗 开发商要将政府审定的小区规划等附在合同上,开发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规划。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对该商品房所属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进行调整涉及修改强制性指标的,修改道路系统、建筑和绿地布局...


·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


·一、二手房过户费多少钱?
      一、二手房过户费多少钱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