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房东转租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1)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承租人并应就因新房客应负责的事由所生的损害向房东负赔偿责任,只要发生了该损害事实并可归责于新房客,承租人就应负赔偿责任。(2)承租人为转租人,其与新房客之间的转租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区别。(3)房东与新房客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新房客应当直接向房东履行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房东也可以直接向新房客行使“二房东”的权利,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债务房东可向第三人要求偿还责任。就新房客而言,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尽保管义务以致租赁物发生毁损灭失等损害时,应向房东负赔偿责任,承租人为连带债务人;对房东负有侵权损害赔偿义务,如其对租赁物构成侵权行为时,房东可直接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房东与承租人为连带债权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新房客对于房东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此时承租人仍是连带债务人;除经特别约定,新房客对房东不负租金支付义务。(4)转租是以承租人存有租赁权为基础的。在承租人的租赁权因合法终止等原因消灭时,新房客不能向房东主张租赁权。如因此新房客不能得到租赁权而受有损害时,新房客也只能向承租人请求赔偿。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居住权与所有权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 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灯光设备租赁设备印花税等,在我们生活中都经常提及和使用,在税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该怎么计算,遇到需要交税时便会一头雾水,甚至可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般开发商在取得了售房资格之后,就可以开盘发售房屋了,此时就
      一般开发商在取得了售房资格之后,就可以开盘发售房屋了,此时就包括进行商品房的预售和现售。但对于购房者而言,无论是打算购买期房还是现房,这个过程中都有需要注意的细节。那到底买房子开盘需要注意的细节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开盘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


·房屋租赁合同总公司转给分公司后被转让怎么办?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总分公司在性质上其实是一种依靠关系,所以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总公司将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分公司的行为,该行为一般要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才有具有效力,但是如果,在此期间,房屋被转让了怎么办呢?今天,针对“房屋租赁合同总公司转给分公司,该房屋在租赁期间被转...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夫妻争夺的除了孩子便是房子。由于双方都想要,因而极易引发纠纷。那么从法律上讲,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换句话说,怎么分割离婚房产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 1、婚前购的商品房,此处商...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
      离婚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趋势在我国法治社会中有法律来规定离婚的程序以及解决的问题方法,也就是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离婚中解决房产等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保证离婚时候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下面就想的是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得到离婚后房屋补偿款 离...


·签了拆迁过渡协议,马上强拆房屋,算不算违法?
      一、签了拆迁过渡协议,马上强拆房屋,算不算违法?  拆迁方进行强拆房屋时需要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没有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的情况下,直接对涉案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确认该拆除行为违法。  二、相关规定  1、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租房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一点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租房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一点绝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种是单位的公租房,这种公租房可能您没有接触过,也不知道租赁合同也不是很理解,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公租房租赁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婚前购买房产需要办理公证吗
      ?在现代社会中,男男女女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了,认为做婚前房产公证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让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在法律上,婚前购买房产需要办理公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购买房产需要办理公证吗 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


·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生活当中有人对于房屋他项权证的这个证件上面标注的日期根本就没有理解其真正的含义,实际上该日期跟我们和银行约定的贷款偿还的时间都是高度吻合的。有人在房屋他项权证即将到期但是贷款还没有还完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却是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一、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