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二、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征地拆迁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
      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原房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已由新房主继承,此时,若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转租,也没有取得新房主同意的,不得转...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拆迁补偿指的是对房屋所有人的一种物质上的补偿,并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很大程度上是我国人性化的体现,那么到底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


·天津房屋抵押的贷款办理的条件
      天津房屋抵押的贷款办理的条件 天津房屋抵押的贷款办理的条件 目前天津市的各大银行对申请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要求基本相同。 1、年龄:要求原则上年满十八周岁、男性六十五岁、女性六十岁以里即可,如果借款人年龄超出界限可以选择三方抵押贷款形式完成。 2.年限:个人房产抵押贷款长可贷30...


·夫妻现住房为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出台后,关于家庭财产尤其是房产如何判断归属、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婚姻和房产的关系问题十分复杂,如婚前还是婚后买房,全款还是贷款买房、出资人是男女中的一方、还是男女双方,是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等等,...


·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二手房
      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二手房 1、选择二手房时要注意小区周围的环境,交通状况最好不要在有污染的厂矿附近,或者邻近铁路等有噪音的环境。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不要购买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而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对于有些房屋有多个共有人...


·房照两个人的名字改如何分配财产?
      房照两个人的名字改如何分配财产?房照两个人的名字改会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分配财产,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可以协议房产归其中一人所有,然后按照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房产一半的财产或现金。然后到房管局进行去名过户。二、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1、新婚姻法规定:婚前...


·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
      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该项紧接着规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房子是现在很多人结婚都看中的东西,一些女方在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引发许多纠纷。那么,针对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房产的新规定。一、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在国内许多城镇,都...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商品房的预售主要出卖的是期房,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如果当事人贸然购买的话,那么很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纠纷。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建议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李,...


·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其实还是比较多的,但针对同一种解决方式,其
      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其实还是比较多的,但针对同一种解决方式,其实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纠纷,因此实践中还需要当事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解决。要是需要进行房产纠纷诉讼的话,则就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究竟此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纠纷诉讼要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