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转让几乎只限于本村集体成员,不过,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现在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各地对于流转政策出台的有一些详尽的限制性条件,村民在签合同之前,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国家的政策法规比较好,因为绝大多数的村民,其实都有可能并认识不到土地的真正归属权。


·郑州广发地产合同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
      郑州广发地产合同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如果是商业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对方不退押金,则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能收取押金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了以划拔的方式取得以及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如果是以划拨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缴纳一定的费用。那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拍卖出让国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当中的农用地,一般都是在本村村委会的主持之下依法承包给当地村民的。在土地承包的过程当中,都是严格遵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农用地在承包过程当中是有着相关的审核程序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土地使用权买卖违法吗具体的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买卖违法吗具体的标准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一个土地的使用是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够拿到土地使用权的,那么我们会发现有些开发商或者是别的什么机构在拿到土地之后并不自己用,而是转手就卖给第三方。那么问题来了土地使用权买卖违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所述的土地买卖应是...


·2023许昌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
      许昌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 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为了更好的服务当地百姓,发展当地经济加快快速发展的一种用地行为。广泛的用于医疗、教育、基础建设等政府行为的用地。那2018许昌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许昌市...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由于中国当前的房屋资源紧张情况,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的内容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说明了两者之间的不同和需要我们区分的内容,但当前还有许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


·丰台房产纠纷律师收费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
      丰台房产纠纷律师收费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各地的政府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的方式发放给有关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多半是用来发展公共建设,或者国家要修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这些用途的情形。比较常见的还是出让,划拨与出让都会在土地使用证中标注清楚,而部分公民就比较疑惑,土地使用证划拨转出让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