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现在的居住环境由大大小小的工程组合而来,简单的表面不难看出有多少复杂的工程,其中也包含一项成桩质量检测,它分成了承载力检测和完整性检测,严格的检测是保证工程完美的条件,那么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为您解答。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要点 :


1、成孔质量控制


成孔是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如控制不好,就能出现塌孔、缩颈、桩孔偏斜以及桩端达不到设计持力层等问题,直接影响桩身质量,最终导致桩承载力下降。

(1)采取隔孔施工程序;可有效预防上述成孔质量问题。

(2)确保桩身成孔垂直精度(1%) 。

(3)桩位、桩顶标高、和成孔深度控制措施 。


(4)护筒定位后复核护筒位置,其中心线与桩位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30MM。

(5)钻杆到达设计深度后,提出钻杆后要立即用测绳复核成孔深度,如果小,要进行复钻并清孔;同时,按土质情况控制钻进速度,软粘土最快0.2M/min ,细粉砂层控制在15CM/min左右,其余控制在0.6—0.7m/min左右。并经常复核钻头直径,发现磨损超10mm就要更换钻头,以保证孔径。

(6)钢筋笼的制作吊放 。

(7)首先要检查钢材的质保资料,合格后按规定取样送检,复试合格后方准使用。

(8)钢筋笼制作完成后,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对钢筋直径、长度、规格、数量及制作质量进行验收。

(9)在钢筋笼吊放前要检查保护层垫块及定位钢筋的设置数量、间距,同时,下发钢筋笼时要小心,避免碰撞孔壁。

(10)灌注混凝土前的泥浆制备和第二次清孔 。

2、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1) 检查进场水泥、砂、石子、外加剂质保书及复试报告,杜绝不合格品用于工程;若为商品砼时,检查配比单、标号。

(2)检查砼坍落度,应在180mm—220mm,导管要始终保持在距砼面下2---4m,严禁提出砼面;当砼浇至距桩顶8—10m时,要及时把砼坍落度减少至140—160mm,以加强上部砼强度。在浇筑过程中,每浇筑2—3m,测一次混凝土面的高度,确保砼充盈系数大于1。砼灌注顶面标高比设计标高要高出50—100cm,以保证桩顶砼质量符合要求。

(3)砼试块留置要求:每浇筑50立方要留一组试块,小于50立方的桩,每根留一组试块。

(4)质量验收 3.1桩位及标高偏差 :开挖浇筑垫层弹线后逐根用钢卷尺量测,允许偏差按规范要求。

(5)桩身质量 : 抽30%进行小应变检测,不允许出现三类及以下桩,若有,须有设计单位处理意见;。

(6)桩承载力 :抽取1%且不少于3根进行静载试验,承载力应不小于设计值。

综上所述,对问题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的解答很明显了,其中的验收要点包括成孔质量控制和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这两点都分别对细节要求非常严谨,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施工方应该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对桩基础工程的验收。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现如今劳动合同已经普遍的出现在各个公司企业的用人合同中,随之而来的就是劳动合同争议,我们有必要了解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审查受理和仲裁提交材料。它切实关系到我们每一位的合法利益,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1、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离职后未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未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单位要招聘劳动者,也会面对劳动者从单位离职的情况,不管是劳动者主动或被动从单位里面离职,都需要记得在劳动者离职之后要做好后续的有关手续。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


·委托加工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合同违约,可能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方式来处理,可是有些特殊情况下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违约,比如因为某些没有办法预知的特殊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形比较复杂的合同违约,解决起来的时候就不像您所想的那么简单了...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发放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发放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待遇,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的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要具体看工伤等级,因工伤一只眼睛受伤,属于工伤七级到十级伤残。赔付金额应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认定,需要由专门机构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方可确定最终的获赔金额。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辞退员工代通金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辞退员工代通金的适用情形是什么?(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最新工程质保金3%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工程质保金3%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工...


·一、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哪些? 天津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包括前生解决和诉讼方式解决,《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 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