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这样工程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那么,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


三、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六、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七、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九、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注意事项: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注:该评估报告,表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自制,但报告内容必须含以上注意事项内容。


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十一、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表九、十) 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该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十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


十三、其他文件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十四、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包括验收备案,填写工程概况,下发验收同志书和竣工证明书。如果单位工程质量不过关,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最后还要做工程质量评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您看过之后会对工程质量检验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停工留薪工资该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停工留薪工资该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此后还需要对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作出具体的伤残鉴定,之后再进行工伤赔偿。那具体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


·单位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有的时候单位出于生产需要,而会安排员工在本来约定好的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其实也就是延迟了员工的工作时间。虽然大多数员工都会听从安排进行加班,但也有因为私人事情不愿意加班的,那此时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用人单...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时间限制吗?
      很多从事高危工作的人,在工作的时候比普通工作容易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这样就涉及到进行工伤鉴定才能维护权利。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时间限制吗?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导致错过时间而无法维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方面的规定。 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


·取保候审可以找工作吗
      可以。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取保候审的,并没有因此而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在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正常上班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一、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一、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1)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2)未签...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一、公司拖欠工资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我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


·一、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


·工程承包方式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承包方式包括哪些方面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