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不能买?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不能买?许多人手头上有了多余的资金会考虑买房,房子的升值潜力大,一般不容易贬值。买房时我们要先看对方的房子是否有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但实践中会有一些房子并不具备土地使用证,但拥有房屋产权证。那?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不能买?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不能买?
主要看土地性质而定:1、如果土地是国有,那当然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才能买卖;2、如果土地是集体所有,就无须《国有土地使用证》,如农村宅基地,往往有乡政府核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明,这种情形下买卖会有一定的限制。如对出售人而言,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3、如果售房者是开发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就属于违章建筑,无权对外合法销售,消费者当然也最好就别买,否则房产证的办理只能遥遥无期了。如果再有什么其他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3)备注。(4)变更记事。(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很大,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证都是办不了的。 如果是国有土地,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对外销售房屋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交钱购房了,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实现,存在种种风险。 即使是可以进行房产开发的国有土地,又有权预售,那么的话,按法律规定,购房者也是有权要求办理土地证和房屋证的。办理土地证的好处当然大于不办,如果没办土地证,开发商可以另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易,房随地走,对自己的权益的保障就不够充分和有力了。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建设在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有许多会没有土地使用证,这类的房子可以购买,但只适合用来自住,如果后期国家对该处土地进行征收,可能会不能获得赔偿。而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即使国家要对其拆迁,房屋所有人可以获得国家的拆迁赔偿。



·云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云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征地补偿问题是国家推行征收土地过程中,必然要面临的一个问题,解决好征地补偿问题对政府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征收土地会给被征收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如果不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势必会引起很大的民愤,这不利于政府政策的推行,各个政府也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下面...


·承租土地使用权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承租土地使用权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一、《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1、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是什么?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


·征地苗圃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征地苗圃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征地苗圃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征地苗圃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征地苗圃赔偿标准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外来企业在农村征地变得越来越频繁,征地补偿纠纷也随之变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给我国的工业化道路带来不小挑战。那么,有人可能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解决您的疑...


·企业征地拆迁财务处理如何操作?
      企业征地拆迁财务处理如何操作?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拆除,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给予补偿。补偿的对象既包括自然人也包...


·随着地产业的兴盛,各种高楼大厦争先恐后的出现在城市的各个地方
      随着地产业的兴盛,各种高楼大厦争先恐后的出现在城市的各个地方,而跟随这种快速而忙碌的工程建设而来的就是质量和安全问题,近年来不停出现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让人们在忙着买房卖房中突然警醒,我国法律中在这方面的规定也逐步开始完善,建筑工程中与安全相关的条款也越来越具像,其中工程质量保修...


·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城市是随着人们的生活和发展所逐渐形成的,这是一种属于人们创造的艺术品。为了解决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例如交通拥挤等,促进城市的发展规划,在进行公共设施的时候,需要对于土地进行征用。那么,关于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多少?
      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
      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目前,有许多人想知道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是国家进行基础规划或者建设基础设施占用土地,就会进行给予个人的征地补偿。如果用于商业目的用地,同样要进行征地补偿,如花都万达城征地,那么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具体是多少,下面以广州市征...


·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商业用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作为很多商业的经营者,在租赁场地时考虑的问题之一就是商业土地使用期限。商业土地的使用期限对商业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订立买卖和租赁商业用地时要予以明确。那么,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