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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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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我们将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蕉城镇。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九类区片区片范围:新铺镇、广福镇、长潭镇。补偿标准:耕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十类区片区片范围:三圳镇、文福镇、南礤镇、蓝坊镇。补偿标准:耕地:31333/亩;园地;21733元/亩;林地:10500元/亩;养殖水面;32533元/亩;未利用地:9667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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