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好方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好方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二、宅基地有哪些规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农村地区中,因为宅基地问题而产生纠纷,其实是比较常见的。其实纠纷的当事人一般都是同村的邻居,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宅基地纠纷,其实是最好的。若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纠纷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乡镇调解无效的话,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只要承包期未满,只要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管是否分户头,都不影响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但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土地继承与其它财产的继承权是相同的。1、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


·宅基地哪些情况会被收回?
      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 空闲的宅基地,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在国家回收范围内。 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 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不会予...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有什么程序?
      您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有就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双发在同一地区的办理离婚很简单,那么在异地的夫妻怎么办理离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异地离婚怎么办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一般协议离婚的话,不管是否在同一个地区,都是同样的办理办法。双方协...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地解答,希望您能仔细阅读得到您想知道的答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


·双方都在外地去哪里起诉离婚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会选择外出打工,而在外打工期间,可能双方的感情就会变淡,从而产生离婚的念头,此时由于双方都在外地,因此无法协议离婚,那这种情况下去哪里起诉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双方都在外地去哪里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现如今很多政府都在进行旧城改造,不但会对一些老房子进行拆迁,而且还会涉及到个人,甚至还会涉及到房地产企业。因为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拆迁的补偿金计算起来比较麻烦,非常容易引起纠纷,那么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金有哪些?下面的我们的为您概括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参...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我国很多农村,都因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而被征用拆迁,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发放一笔补偿款。这笔钱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费和青苗费等。当夫妻双方离婚的时,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目前这个问题存在争议,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比较多的,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我们是可以使用它来进行贷款的,而且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也是一种特殊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但是,我们要注意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也是不同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了解...


·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
      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 一、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是什么?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土地出让方式,现在大多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是这样的,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都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划拨土地使用...


·外地进京怎么隔离
      1.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二寸照片的也最好携带,涉及办理出入证明。2.进村后需先到村设置的防疫点报道量体温,然后给自己房东打电话,正常需要房东来领且证明是否是本人在此居住。防疫人员会和你及房东再次叮嘱隔离期间注意事项。3.下载国务院客户端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实名认证。防疫点会有二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