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每个公司名后面都会有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的字眼,往往我们从这些字眼中就可以判断出这个公司的性质。不管是哪个性质的公司,在决定公司性质的时候都是为着让公司更好发展的目的,从各方面综合条件考虑来进行的。但是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个阶段都适合同一个性质和发展模式,所以就会发生改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股份制企业改制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股份制改制
股份制改组是指企业通过对业务、治理结构、财务等方面的改革与重组,将组织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过程。依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必须具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因此,对于非股份制企业来说,进行股份制改组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必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

(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
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二)选聘中介机构
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三)开展改组工作
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发起人出资
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五)公司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
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公司筹备情况及公司章程草案,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六)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在办理登记手续阶段,主要工作为: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企业改制需要新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三、企业的股份制改组一般都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股份制改组应当符合《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如改制目标是拟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则还必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的特殊要求,以及《证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诸多法律规定。事实上,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规模的时候,进行股份制企业改制对公司以后的发展来说是很有必要并且很有利的。因为这不仅给了公司的发展一个相对原来更加自由的空间,并且也为公司的融资以及经营等拓宽了渠道。同时公司的盈亏是股东共同承担的,在扩大发展的同时也降低了风险。



·公司注资不足谁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约定,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责任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


·一、什么是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就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什么是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就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这个范围一方面体现了经营者的意愿,依申请授予,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通过法律上的规定、审批和登记程序上的管理加以干预。《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企业也应该如此。 ...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一、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的,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签?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签?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2、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修缮责任的承担住房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二、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


·装修公司注册流程
      装修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在我国装修公司是分为很多等级的,主要分为三个等级。新注册的装修公司是三级装修公司,只能承担室内装修的范围,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装修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各位打算申请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装修公司注册流程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当前涉及或与国企改制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大约有80多件,已经形成了比较配套和比较系统的国企改制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系统。如《企业国有...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会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为了更方便债权债务关系的建立,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运而生。在经济市场生活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在变更后,需要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
      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公司的发展运营过程中需要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来执行公司权利,同时也需要一个法人代表来承担公司的民事责任,可见公司法人对于公司是不可或缺的,这相关规定中有对于法人的详细说明,那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


·外资合资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外资合资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的类型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 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这种企业由中外双方投资者按照出资...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企业信用包括生产制造企业在信用管理中,对企业法人性质的客户进行的赊销,即产品信用销售。还涉及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以及使用即期汇款付款和预付货款方式以外的贸易方式所产生的信用。但是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