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在您准备开创一家公司的时候,都会产生疑问,公司法人代表是不是必须是股东?那么我们就要明白法人代表跟股东的概念以及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带您做一个详细了解!一、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二、法人代表与股东的区别有哪些1、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由股东构成股东会,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股东会机构,但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只设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股东会,重大问题由董事会请示国家授权的机构决定。股东会不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股东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2、法人:生活中人们说到法定代表人时总说成法人。但在法律上,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主体。法人是指民法赋予权利能力的基于成员或者独立财产所形成的团体,不是单个的自然人。民法学将基于成员的团体称为社团,其成员相应称为社员;基于捐助财产以财产为成立基础的团体称为财团。法人作为团体,要像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样以自己名义参与生活、介入市场,必须设有法人机关。法人机关由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和监察机关构成。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是法人机关中的代表机关的担当人,是一个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对外活动的当然代表,其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法人代表和股东一个是公司的经营者一个是公司的投资人,法人代表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经理担任!因此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不是一定要是公司股东。在创业的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不明白的问题都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获得最全面详细的专业信息!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一、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


·与隐名股东合伙的规定是什么?
      与隐名股东合伙的规定是什么?与隐名股东合伙的规定是必须要通过书面或者是口头的方式来对于投资方面的事项做出一定的约定,《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


·一般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
      ?一、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1、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2、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此类人员因继承成为公司股东的,其权利和义务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和履行。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4、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 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 (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 公司的分立不...


·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无疑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同
      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无疑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这个公司所存在的一些行为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很多人都想知道工商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都包括哪些步骤?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研究准备到方案设计,再到谈判签约,成交到并购后整合,整个过程都是由一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而成的。并购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战略准备阶段;二、方案设计阶段;三、谈判签约阶段。根据现行的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在筹划、酝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一个企业的发展出了依靠自身的经营优势,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管理模式,企业的有序运行离不开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涵盖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规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是企业规范运作的指明灯,因此,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规...


·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 一个公司在经营情况不佳的时候,如果资不抵债的话,很可能走向破产。这样的话,公司就要进行注销登记。公司法是针对公司设立、解散、经营方面具体的法律文件,其中对公司注销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资料,...


·一、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
      一、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时时不可以索要补偿金的,如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被辞退的员工还需要依法赔偿单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融资立法有一定的限制。并购的首要条件是资金,而资金来源需要有法律作保证。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可利用的三种主要融资渠道即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在立法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1)在贷款融资方面,...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承诺出资怎么规定的?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承诺出资怎么规定的?1,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2,对超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