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子女养大,作为子女的应该孝顺父母。在我国法律上,也规定了子女在一定的时候需要给予父母抚养费用。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子女给父母的是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至于什么时候给赡养费,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都是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父母何时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父母在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如果其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对其进行抚养,但是,该子女成年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仍然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2、父母无劳动能力但生活并不困难时的情况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是存在争议的。一种观点认为:父母生活并不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向子女要赡养费,其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不应得到支付。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父母确属于无劳动能力的情形,即使其有退休金等经济来源、生活并不困难,其也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支付赡养费一般是以父母生活困难且子女不予以照料为前提的。如果父母虽然没有劳动能力,但身体状况良好,收入颇丰,生活并不困难,虽然子女仍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赡养的方式可以是与老人共同生活方面的精神抚慰,并非一定要向父母支付赡养费。3、“无劳动能力的”的标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赡养条件的子女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时,无论父母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子女都应当履行支付赡养费或精神赡养义务。曾有女儿以父亲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向父亲支付赡养费的案例,就是错误的理解了“无劳动能力的”的界定,该案中,只要该父亲有证据证明其无劳动能力,无论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女子都有给付赡养费的法定义务。4、赡养费的数额标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赡养费的给付标准,各地法院对赡养费的给付标准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以下三种给付标准,即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或者法官根据被赡养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自由裁量确定。在这里认为:给付赡养费是为了使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老有所养,在生活无忧的情况下安度晚年。按当地最低生活费水平给付赡养费不能满足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不利于老人的健康长寿;而法官根据实际生活需要确定的主观色彩较重,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纠纷的公正合理解决;因此,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父母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当然,如果父母有其他经济收入的,子女实际给付的数额应为:父母生活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其他经济收入的差额部分。另外,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超出协议或判决数额支付赡养费,但是,根据给付赡养费的目的和一般社会道德观念,在父母患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支付的赡养费,不足以维持父母的正常生活时,父母有权要求子女超出判决数额支付赡养费。首先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至于什么时候给赡养费,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都是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如果您对于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在选择配偶的时候我们可半点不能马虎,尽管这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道理,但在婚姻的道路上还是有许多人走了弯路,有许多人因为错误的婚姻而毁了自己的一生。出轨在当代社会非常常见,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困扰着许多人,想要解决但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一、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2023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
      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并且现在独生子女需要办理相关证明,有专门的独生子女证,那么到底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及?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有效?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有效? 一、孩子探视权一个月有多少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起诉离婚要双方都到吗,如果不到庭怎么办?
      虽然协议离婚是最为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一种离婚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立的各债权债务关系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要双方都到吗? 一、起诉离婚要双方都到吗 根据我国法律...


·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
      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办了假结婚证不算重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


·没有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没有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算共同犯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算共同犯罪吗?根据刑法规定重婚不算共同犯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的行为。如果两个人都符合这个情况,那就可能分别判处重婚罪,此时,一般没有“共同犯罪”一说。有没可能第三人构成重婚罪的共同犯罪呢?比如一男A领结婚证后又与一女B领...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处理离婚对于人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是如果是涉外的婚姻关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应该怎么样处理,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


·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权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享有的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我国婚姻法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双方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也可以尽自己所能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那么,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