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程序是怎样的?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若是想要起诉需要遵守拟定离婚协议书→法院受理离婚请求→调解→开庭审理→宣判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二、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1、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而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所以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故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也无权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能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依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2、《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指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4、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于协议离婚并不需要支付诉讼费,故此不少会在感情出现裂痕之后,会选择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此种情形难免会出现一方并不愿意履行离婚协议之中的内容的情形,此时另一方若是向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是会书写诉状,然后向法院起诉的。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的
      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在孩子抚养问题和债务承担问题上出现矛盾的。而这些在无法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作出判决。那一般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


·根据法律规定复婚多久可以再次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复婚多久可以再次离婚? 一、复婚多久可以再次离婚? 复婚之后随时都可以再次离婚。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复婚后,如果想离婚的,是随时可以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 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


·在押犯人犯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能。因为在押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由原告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基于被告作为在押人员的特殊性,如果被告属于被限制人...


·一、担保人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担保人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担保人期间离婚的情况下,担保的财产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说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它所针对的主体正是法律所承认的合法的夫妻之间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离婚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财产的分割是他们离婚程序中的头等大事,当然在分割财产之前如果能够清楚的了解财产的范围那么对于解决问题是非常的有益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是怎么样的?
      为了使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更加有效,征收目的更加统一,即充分发挥其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我国逐渐对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情况向社会说明。那么,金寨县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是怎么样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 1...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


·一、离婚协议无明确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协议无明确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可以,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起诉分割财产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


·老公精神病要不要离婚?
      老公精神病要不要离婚?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解除的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隔断的,因此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孩子日后没有人抚养,生活出现问题。于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要求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同时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那要是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