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二、离婚孩子抚养费计算1、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2、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如果出现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强制性要求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离婚之后,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依据法律中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所以并不会受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当然,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时支付,那么可以根据之前对抚养费的处理,采取恰当的措施来应对。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进行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一方想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若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判断标...


·离婚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在对方不同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向法官起诉离婚。那么,在起诉离婚期间原告是否可以撤诉呢?起诉离婚后又该怎么撤诉?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能撤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新婚姻法出轨精神赔偿是否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出轨
      新婚姻法出轨精神赔偿是否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不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上仍然是一人一半。如果长期出轨与人通奸的,可以适当少分。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


·判离婚不服再上诉后果是什么
      一、判离婚不服再上诉后果是什么?一审判决准予夫妻俩离婚,被告不服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内提出上诉。如果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会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审是终审。有了二审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离婚当时就生效了。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


·50十多岁离婚财产怎么分
      50十多岁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不管是多大年龄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其实都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做出。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要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财产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做出分割,此时可以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包括了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只要任何一方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那么就不准结婚。其中规定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男女结婚。那么实践中,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疯病未经治...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男女在结婚之后,就双方的财产作出协商并签订协议,就是婚内财产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夫妻的利益进行保障,防止日后产生财产纠纷。但前提也要是该协议具有了法律效力才行。那么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


·个人婚前财产包括哪些2023
      个人婚前财产包括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


·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有哪些原则
      自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让中国与世界的距离拉近了很多。外国人与中国人也也有不少人因此结合在一起,但是并非所有的跨国婚姻都能得到圆满。很多的问题造成了涉外离婚的情况。涉外离婚后常常要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


·涉嫌构成婚姻诈骗能判几年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