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资料是重点?工程质量是工程团队一定要重视起来的项目,工程质量差、不好就会引发工程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一旦发生工程事故,第一责任人就是建设单位,人民法院会发传票给工程团队,对他们进行起诉。下面我们看看,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资料是重点?
一、技术准备
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导施工各项活动的综合性文件。施工前一定要认真审核图纸,有疑问及时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解决。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作工艺文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括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措施、本工程需要确认的施工过程。制作工艺文件应包括制作工艺流程、遵循的标准规范的具体条款内容,为使制作班组能够领会相关规定,对标准规范的规定能解释的尽量给予解释。
二、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
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是钢结构工程最重要的分项之一,也是目前施工质量的薄弱环节之一。对高强螺栓严格进货验收制度,对其外观、合格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范要求对高强螺栓分批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高强螺栓的施拧分初拧、终拧两次完成。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后螺栓预拉力的损失沿暖棚顶部封闭至顶部浇筑口敞开方向,温度变化速度渐次降低。在浇筑完成第3天~第4天,温度上升至最高峰值,承台混凝土核心部位达到72e~76e,在保温层下混凝土表面温度达到40e~45e,有明显的温度梯度,混凝土强度增长很快,在随后的时间,温度缓慢下降, 7 d后,核心温度降至10e~13e,撤除暖棚,仅保留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三、混凝土质量及强度情况
在撤除保温材料后检查混凝土表面,除个别位置存在不规则细微干缩裂缝外,未发现有害裂缝。在按照600e#d测温统计后(实际按照2月)试验结果经评定已经达到合格,在90 d龄期的强度试验表明强度仍然在继续增长,评定结果接近C55。
四、存在问题与分析
在组织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由于混凝土罐车不能及时到场,为保证基础不留施工冷缝,不得不反复搭拆暖棚顶面帆布及延长火炉加热时间,并减少浇筑厚度,大大增加施工难度。在控制混凝土的凝结时间上由于掺加缓凝剂,导致底层400厚防水板迟迟不能进入终凝,覆盖保温后表面观感质量较差,承台侧面吊模嵌入混凝土中,拆除困难。在完成浇筑后未立即进行恢复暖棚生火炉覆盖保温养护的部位,温度降低较快,而内部升温继续进行,个别位置短时达到或超过内外温差25e的规范要求,经过采取措施后迅速恢复,由此发现在浇筑阶段按照每2 h测温并不能满足监测要求。由于绝热升温是按照混凝土的实际温度考虑,在浇筑过程中,商品混凝土公司恐怕混凝土受冻,并未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出罐温度进行控制,而略有偏高,再加之较多承台浇筑是在白天气温较高时浇筑,故所测核心绝热升温温度比计算略有偏高。总的来说,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是熟悉相关的工程控制内容。特别是关于钢工程,在生活得各个领域都会用到钢,如果发生了事故,我们可以找经销商,经销商会找到厂家质问,必要时可以发起诉讼。关于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资料是重点,您明白了吗?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女员工怀孕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女员工怀孕了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孕妇要随时辞职的话,则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要求才行。否则必须要按照上述...


·计件工资有加班费吗 计件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
      从事不同的工作,其实具体的工种是不一样的,也就导致实际的工时制度不同。对于计件制的劳动者来讲,通常都是按照完成的实际数量来领取工资的,因此在具体的工作时间上面可能就相对比较随意,那现实中计件工资有加班费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计件工资有加班费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几年来由于劳动者的法律知识薄弱,很多雇佣单位利用霸王条款给予劳动者不公平的劳动待遇。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夺回属于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第一,根据《中华...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不小心受伤,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需根据受伤的具体原因确定。若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材料:...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这里说的过年,是指农历过年,也就是春节。在这段时间,可能有些单位还会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就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这个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一、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


·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标准
      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标准 一、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 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


·如果公司法人去世劳动合同还有效力么?
      职工在入职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后签名确认时要在甲方或乙方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另一方一般为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签署名字,就代表着这份劳动合同正式生效,那么,如果公司法人去世劳动合同还有效么? 一、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劳动合同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


·职工工伤单位解散该怎样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2、报告、申...


·一、劳动合同中初始工资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中初始工资是什么意思?可以理解为最初的工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


·签订劳动合期限有什么
      签订劳动合期限有什么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