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发生劳务纠纷主要是依据劳动合同进行仲裁,无疑在工作中签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发生劳务纠纷主要是依据劳动合同进行仲裁,无疑在工作中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但是如果企业没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了劳动纠纷,该通过哪些途径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作中怎样算确立劳动关系。

一、工作中怎样算确立劳动关系?
在劳动争议审判实务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及法院对确立劳动关系所应具备的客观要件分别作了规定和司法解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就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下发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上海市高院于2002年所作的执法解答中就已将上述客观情形作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劳动关系的判断依据。该解答中还对劳动者的概念作了进一步阐述: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约束、支配,以自己的技能、设施、知识承担经营风险,基本不用听从单位有关工作指令,与用人单位没有身份隶属关系的,不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二、劳动关系所具备的特征
(一)劳动者和“劳动法”规定范畴内的用人单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
(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以劳动力和相应的报酬作为对价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用工管理权,双方形成人身隶属关系。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主要凭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四)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作中怎样算确立劳动关系”,针对工作中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实可以通过平时发放工资的凭证,工作证或考勤,同单位其他人员的证人证言等信息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且这些证据如果劳动者本人提供不了,可以主张由单位提供证据。如果需要律师协助,欢迎咨询。



·骨折的工伤认定具体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有工伤的发生,那么对于骨折的工伤认定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以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申请有关资料,来进一步维护劳动者自己的相关利益。对于一些骨折的工伤认定发生情况,应填写工伤认定表。 一、骨折的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


·工程招标和工程投标是什么?
      工程招标和工程投标是什么意思?一、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无论是政府部门的招标信息平台还是其他招标网站,每天都会对外发布海量的招中标信息;用户需要花费大量的精...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擅自离职又称自动离职,...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吗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


·工作不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总额/21.75,用该员工的月工资计算日工资,再按照工作天数,相乘即可。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


·工业品买卖合同安徽省示范文本是怎样规定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安徽省示范文本是怎样规定的? 工业品进行买卖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签订这样一份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实现,事实上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工业品买卖合同,那么工业品买卖合同安徽省示范文本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法院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哪种可以补缴社保?
      国家规定企业是要给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的,但是生活中也不排除公司为了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员工的利益方面。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向有关部门反应的同时,还需要法院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作为凭证。那么具体是什么样子的文书才可以呢?下面我们就给您总结下相关知识。 一、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一、劳动争议仲裁中是否该上班? 单位提起的劳动仲裁,在争议处理期间,单位要求劳动者上班,若无正当理由,劳动者应当到单位上班。法律并没有赋予劳动者在双方正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拒绝到单位上班的权利。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劳动者旷工甚至已严重违反...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 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