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般都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进行相应的工作的,但是也有很多情况,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可能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与此同时,我们有必要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这件事。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协商解除合同的唯一条件是双方达成解除的合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无条件地解除。双方协议行为不需要通知,因为通知是单方的告知行为。达成协议本身就包含了双方的合意,没有必要再行告知。
二、几种不同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1、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的相关表述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段文字的含义有两点,第一,“可以解除”在法律用语上是指“有权解除”,而不是“当然解除”,即单位具有了解除或不解除的选择权,单位选择解除的,必须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劳动合同履行截止的效果。单位不作通知,则解除机制没有启动,原劳动合同没有理由中断,只能继续履行。在最高人民法院一个答复中,也间接地确认了过失性辞退需要通知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4]8号? 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过失性辞退,笔者注)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第二,法律并没有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照无过失辞退条款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在过失性辞退中,是没有通知形式的要求的。即口头通知亦可。但口头通知需要有证据证明确曾通知,否则如果劳动者否认曾经通知过,审判中只能视为没有通知,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中断,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无过失性辞退

无过失性辞退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医疗期满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的相关的表述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想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则必须通知,并且要以书面形式。单位希望多付一个月工资而立即解除的,也需要通知,理由同上,即使存在法条列举的情形时,也不是当然解除,而是有权解除,权利的行使需要作出意思表示,告知对方。
3、裁员

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向每个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关于程序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没有向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的要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规定的裁员程序中,也没有这样的要求,而是规定将裁员方案(包括裁员名单、时间、步骤)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后正式公布。这本身就是一种告知方式,因此,可以认定,在裁员时,不需要再向被裁劳动者发出通知。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都知道不同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申请了,届时您对自己以后可能会遇到的这些情况也有个提前的了解,??这样方便以后碰到这种情况时有个概念。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请咨询我们的在线,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职工上班时受到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并领取工伤赔偿。不过,因为一些公司未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所以员工是直接找公司主张赔偿,那么,这个时候职工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要先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 实践中,根据不同程度的受伤,请求工伤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23的规定?
      伤残鉴定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到最终赔偿的,那不同的鉴定等级所获取的赔偿金额也就不同,它一定是从一级到十级呈现一个递增的趋势的,那2017年关于伤残鉴定为10级的赔偿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就是关于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17的详细内容。 一、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哪里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哪里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劳动者原来工作过的用人单位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的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录用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的损失,现单位与劳动者需共同承担。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怎么写?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试用期内 1、单位...


·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 一、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
      工程建设是整个城市建设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工程建设当中,对于质量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工程建设通常会设计楼群或者是建筑物,如果在质量上出现了问题的话,那么后果不堪设想。当然对于单位质量工程,我们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评定标准,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的话,那么只有工程是没有办法交付...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的种类是非常多的,并且不同的工程对质量、使用上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规范这些工程的质量,就必须要设立专门的监督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也制定的有专门的管理法则,是需要严格遵守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程质量监理实...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虽然签订劳务合同时,法律规定至少要签两年,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或是工作个人违反一合同规定,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1、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的特点注定了它与商业保险具有完全不同的目的。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