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但此时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那具体来说,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做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不要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在看完了上文之后,您应该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才需要承担违约金了吧。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约定的话,也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约定。而要是违法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很显然这样的约定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入职未满15天不发工资是否合理
      有的朋友在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以后,工作却不满十五天就离职了,这样的情形也是大量存在的,有的人拿到了不足十五天的工资,有的人却没有拿到工资,但是入职未满15天不发工资是否合理,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但是究竟该如何发放不满十五天的工资呢,感兴趣的可以一起去了解一...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改了哪些内容?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改了哪些内容?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第十条后增加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计算层数,不足2.2米不计算层数,顶层与坡屋面之间的架空层不计算层数。 一、土石方工程 说明增加第十六条定额中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 以上...


·一、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扣底薪吗?
      一、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扣底薪吗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实践中,可以是自然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也可以是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试用期一般有工资吗?
      试用期一般有工资吗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全部劳动者,不论其是不是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在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其获得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权利就应当得到保护。 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房地产的兴起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许多商家因节省成本使楼房成为豆腐渣工程,造成了人们的恐慌,建筑工程备受关注,因此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成为项目工程的关键,以下是为你编辑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一、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流程 项目成本管理的内...


·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
      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一、如果是私营企业,那么请准备以下材料: 1、在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准备材料 比如投资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注册用房的租约(办公室或店铺等),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 3.投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不同公司性质有不同的人数要求,如个...


·一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现在几乎所有的住宅小区都有围墙,这是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围墙工程属于零星工程,开发商会将其承包出去。按照规定,建筑工程应该遵循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确定中标企业后,双方会在一定期限内签署发包合同。那么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它保障的是劳动者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它保障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但也有很多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程序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程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