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二)奖励金的领取

①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②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③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财政支付;④农村居民由镇财政支付,镇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申请程序:①持证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的原件,向退休时所在企业提出申请。②接受企业、街道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资格③困难企业认定发放④通过审核的向企或者人口计生部门进行领取。

三、离婚独生子女费用领取标准

(一)领取标准

需要有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然后到相关部门盖章,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备注: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二)领取程序

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自实施奖励政策以来,首先是正在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以每年20到100的标准发放,其次是对于没有享受到奖励政策的退休人员有一次性的奖励,再者是离婚家庭的独生子女双份费用领取标准,每种情况不一样领取标准不一样,奖励政策考虑到每一种情况的不同,人性化的政策受到南京广大市民的热爱。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判处死刑不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判处死刑不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判处死刑不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年满七十五周岁等情形时,是不适用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一、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保障,只要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共同协商,并且签字属于有效的。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怎么处理?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1、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


·离婚财产200万元律师费大概是多少?
      男女双方准备离婚时,如果不能好好的协商解决,就只要走离婚诉讼这个程序了。对于原告而言,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往往要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代理离婚案件。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那么,离婚财产200万元律师费大概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一、离婚财产200...


·因婆媳关系结婚四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婚姻生活中,许多夫妻会由于一系列原因而选择离婚,在办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会十分关注。婚姻法对于夫妻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当事者需要了解清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条款,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保护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下文对因婆媳...


·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什么情形?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什么情形?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


·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孩子,是联系整个家庭的桥梁。离婚的越来越多,孩子成了最终的牺牲品。要么是将孩子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想抚养。要么就是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关于抚养费问题,最开始,也许都还按时支付。但当组件新家庭后,许多人就不愿意给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有捉奸证据就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有捉奸证据就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有捉奸证据就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