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1、夫妻离婚,有一个独生子归女方抚养。


女方再婚后的男方也带来一个孩子。这要看男方带来的孩子是否是独生子女。


如果男方带来的是独生子女,婚后再婚夫妻无生育,女方的前夫还有男方的的前妻都没有再生育子女,也没有再收养子女。那么这两个孩子仍然视为独生子女,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2、独生子女的定义:孩子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孩子没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孩子没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家庭中没有再收养其它子女,那么这个孩子才是独生子女。


3、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二、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在我国相关的离婚当事人,领取相关的独生子女金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后不可以领取相关的这类补偿金了。相关的当事人应该根据这类规定进行相应的办理,对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进行相应的保护行为。




·2023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现实中,夫妻不仅仅会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分居生活,也有可能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是允许离婚的。因此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究竟2018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疑惑吧。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说到夫妻分...


·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在生活当中,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处理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从重进行处罚。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未成年的心智尚不成熟,根本就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或者是刑事责任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他人的诱导做出一些犯罪违法的活动的话,行为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协议离婚的要注意什么才好
      虽然协议离婚的手续要比诉讼离婚的简便的多,但在实际办理的时候,当事人也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好歹这也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稍不注意可能就会造成损失。那一般进行协议离婚的要注意什么才好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要注意什么才好 协议离婚的手续虽然简化了,但应注意...


·非法同居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同居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同居在生活中是一种存在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隐蔽性十分高,在新婚姻法上,对我国的非法同居做出了基本的界定,第一种是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这种非法同居比较少见,却有着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比如未成年人同居。而另一种非法同居比较常见,就是有配偶者之间...


·女童被陌生男抱走是拐卖儿童还是拐骗儿童?
      人贩子是很多人都深恶痛绝的一种人,很多家庭因为他们儿支离破碎,但是,这些人的行为是拐卖还是拐骗,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下面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说明一下女童被陌生男抱走是拐卖儿童还是拐骗儿童这个问题。 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区别 1、概念及含义 拐卖妇女、儿童罪:指用蒙骗...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生活中,在一方想要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见得也是同意离婚的,因而双方就会因为离婚问题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实践中,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


·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另外还需要实际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约定清楚才行。但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那通常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


·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我们发现只有在家庭里面有尚未成年的小孩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一般父母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到底对抚养权是怎么处理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婚姻法》第36...


·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夫妻离婚以后,法院会确定双方的抚养权归属。但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就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抚养费标准,支付给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这是离婚以后的情况,当然我们的社会中也包括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夫妻离婚以后再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一、...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1、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2、自愿离婚可以向民政局婚姻登...


·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男女结婚之后,如果领取了结婚证,大多数情况下婚姻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也不排除存在一些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如果一旦发现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就需要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那您知道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吗,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