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进行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管辖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三)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四)判决与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都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优先选择协议方式,往往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对于诉讼离婚有的程序,很显然与协议离婚的程序规定也是不一样的,这点还请注意。


·一、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吗,都?
      一、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吗,都有哪些好处 1.省时 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到场且手续齐全(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各两张两寸的照片、离婚协议书)的话,一般当场就可以颁发离婚证书,协议离婚所需时间较短,是节约时间的最理想方式。 具体而言,协议离婚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双方协商的...


·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费多少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现实中即使父母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被抚养关系也是不会被解除的。而此时夫妻离婚的话,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到底离婚小孩的抚养费多少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


·一、孩子已经成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孩子已经成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孩子已经成年离婚分割财产也不需要分给孩子,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分两种: ...


·准予离婚的情形
      准予离婚的情形,一般是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按照规定进行了调解,而往往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那么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情形,此时才能准予夫妻离婚,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夫妻关系。这种情况一般针对的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意见不一致或者涉及利益纠纷等,无法私下心平气和的达成离婚协议,因此夫妻一...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在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家长为了避免纠纷,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其中一些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处于对孩子利益的考量。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赠与子女的财产,离婚是不分割...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一、提出离婚赔偿请求的条件是什么?
      一、提出离婚赔偿请求的条件是什么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彩礼返还的规定有哪些?
      父母养育我们二十余年,总有一天我们会与父母分开居住,也会找到陪伴我们生活的另一半,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此之前,必不可少的一步就是古人的提亲了,男方自然面临彩礼的问题。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双方婚姻感情破裂后男方有可能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么彩礼返还的规定有哪些?下面请听我们详...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应当根据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认定,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对私生子...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探视权内容包括哪些?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探视权内容包括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