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在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中,一般会提供不同的补偿方式让被拆迁人选择。瓮安县是贵州的一个县城,当地的拆迁补偿也受到人们的普通关注,而政府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拆迁补偿方案,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看一看当地的拆迁补偿会有哪些内容。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为了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县城规划区改造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确保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好被拆迁单位和个人的拆迁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和《贵州省城市范围拆迁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补偿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合理的原则。

(五)坚持实事求是,衔接相关政策的原则。

二、补偿办法

(一)按房屋“产权证”载明使用性质,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按有关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按有关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结构陈新不补差”的原则进行就近安置。

(二)未超出批准期限临时建筑按建筑成本适当补偿;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对无产权证房屋的处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瓮安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规定》,符合通过处罚可以完善手续的,先按规定接受处罚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补偿;不符合的,一律不予补偿。

(四)2008年8月7日《瓮安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规定》公布后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拆迁区域内有建设、国土、工商、税务、公安消防、房产等手续,能证明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作经营性用房补偿。

(六)拆迁区域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实行“拆一还一”,土地不给予补偿;住房建筑占地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按出让时的用途扣除已使用年限后剩余的土地价款据实补偿。拆迁区域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实行“拆一还一”,土地不给予补偿;住房建筑占地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按征地成本价补偿。

三、附属物补偿

附属物按照《夏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黔南府办法〔2008〕30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未列入的附属物按建筑成本据实补偿。

四、室内装修补偿

拆迁双方按市场价协商补偿或按评估进行补偿。

五、过渡期间补偿

(一)搬家费:住房5元/㎡;经营性用房(含门面)10元/㎡。

(二)过渡费:住房每月6元/㎡,沿街底层门面每月20元/㎡,其它经营性用房每月10元/㎡,首付按年计算,不足一年按实际月数计算),之后按月计算,超出过渡期限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面积的核定

(一)住宅房屋补偿安置面积核定。

按《房屋产权证》标明的面积计算。

(二)沿街底层门面的认定与面积核算。

1.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为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底层经营性门面必须是沿街建筑;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必须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已缴纳土地使用税。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者还需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

2.沿街底层门面在《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内,以经营现状的面积为基础,进深超过7米的部分不视为经营用房,凡连续两年平均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面积大于规定进深面积的,不受规定限制,以纳税面积为准;沿街底层门面与《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不相符的,由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向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以复核面积为准。

(三)除沿街底层门面以外,用于生产、办公、经营的非住宅经营性用房的认定。

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为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必须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已缴纳土地使用税,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者还需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同时具有以上条件的按原使用性质实行“拆一还一”。

七、其他事项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除、安置补偿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移交房屋的,方可领取补偿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办公楼拆迁安置及装饰补偿,经评估后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八、附则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原制定的涉及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文件同时废止。

(二)本方案由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府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在拆迁补偿项目中,除了对住房的价值进行补偿外,还会对房屋的附属物、室内装修等项目进行补偿,同时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搬家费等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的积蓄只够付房价的首付,因此,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具体来说,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人们一般都是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如果购房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


·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现在大多数公民买房的时候都是买到的毛坯房,所谓的毛坯房,也就是简单装修了一下,公民在购买以后还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装修。不过在买到毛坯房以后,可能有些开发商在毛坯房的钥匙交给住户以后,就开始由住户交物业费了。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毛坯房物业管理...


·一、房产证的特征有哪些?
      一、房产证的特征有哪些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


·当今社会由于租房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出租
      当今社会由于租房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出租房和承租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租房合同中的条款不规范导致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您介绍了一篇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
      对于房屋的赠与行为,是不是只要赠送方做出免费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接受方同意接受就算完成了呢,其实并非如此,虽然房屋是对方免费赠与行为,但是接受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的问题。 一、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增值税 1、近亲属...


·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
      我国农村房屋的买卖,事实上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是在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才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但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城镇居民都选择去农村买房。那么,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


·一、贷款买房提前还贷的情况?
      一、贷款买房提前还贷的情况有哪些 1、等额本息贷款,没有超过贷款年限三分之一,此类房贷者可以提前还款。等额本金,没有超过整体贷款年限四分之一,此类房贷者可以做一部分提前还款。 2、公积金月缴纳金额较高的房贷者,由于公积金是专款专用,如果不用于还房贷,放在账户里也取不出来,...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一、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


·目前,在卖房的过程中,大多数的房屋买卖会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办理
      目前,在卖房的过程中,大多数的房屋买卖会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办理,必不可少的就是要签订卖房协议书范本,但由于目前房屋中介公司越来越多,难免会出现部分不法中介从中谋利。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订这个协议呢?二手房卖房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出售私房卖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卖房协议书范本中要注意哪些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