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方是出租人,而另一方则就是承租人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方是出租人,而另一方则就是承租人了。只有在双方就房屋租赁协商达成了一致之后,才能建立房屋租赁关系。而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其中房屋租赁时候出租人要注意什么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时候出租人要注意什么

(一)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二)多回访承租者
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况,排除有违法经营等情况,一旦发现所出租的房屋有什么异常,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三)物业费等的交付
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公司或租户核实。
(四)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房者
房东最好不要将房屋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如果确定要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出租房屋时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东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个人太多的信息。
(五)不要频繁涨价
房东要善待租房者,对于使用房屋需注意的相关事项在租房时尽量提醒租房者。租金尽量稳定,如涨价频繁,租房者不会长期租赁,会增加寻找新租房者的成本。
(六)房屋的租期不超过20年
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七)合租情况及租房合同
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的同意合租书面证明。租房者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均应尽量落实在正式租房合同中。
二、出租房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一)所有权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与管理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协议,监督管理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不得向管理使用人提出危及消防安全的要求。同时,承租人、管理使用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二)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内严禁实施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例如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内使用液化石油气;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等。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各自需要注意的地方。当然各自的身份不一样,所处的地位不同,那也就会导致实际需要注意的地方不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中明确对租房合同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即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房产法中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房产法中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我们知道也可以感受到房价房价的增长有多迅速,短短十年的时间价
      我们知道也可以感受到房价房价的增长有多迅速,短短十年的时间价格就是在直线上升,一套房子的价值在很多城市就是价值不菲的资产,对于很多人来说有一套房子就是身份的象征,这样的状况下关于房产的纠纷也比较多,那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签订...


·龙口西城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龙口西城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房屋出租方的注意事项、房屋租赁方的注意事项以及房屋租赁流程的注意事项,供广大的租房友们作为参考。 一、房屋出租方注意事项: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有的人在购房的当时没有注意,而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才发现该商品房是存在质量问题的。那实践中,要是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购买集资房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多时候购房者都会要求签订书面的集资房买卖合同。但对于这样的合同,也要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保护。那这个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分析。 一、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如...


·离婚房产抵押如何分割?
      现在离婚已经不再是一件稀罕的事情了,感情不合、观念不同自然就选择了离婚。有的夫妻为了买房子,但因为又付不起全款,于是选择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但是当他们离婚时这份房产抵押的分割也就成了一个大问题。那么,离婚房产抵押如何分割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律有关抵押担保房产交易的限...


·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一、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小产权房在拆迁的过程中能否获得补偿是主要是根据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有效就能获得补偿,合同无效则无法补偿,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1.如果小产权房的房子向本集体的成员出售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的批准和认可,合同是有效合同,拆迁的时候会获得补...


·房屋共有人签字遗嘱是否是共同的遗嘱
      一,房屋共有人签字遗嘱是否是共同的遗嘱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时,立遗嘱时夫妻二人可以立共同遗嘱,将房产给谁继承。如果父母单方面立遗嘱处置房产,则只能处置一半的房产,遗嘱中属于遗嘱人的那部分房产按照遗嘱继承,另一半房产则要按照法定继承。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


·房产纠纷起诉状的重要事项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房产纠纷也不断增多。那么当你与他人产生房产纠纷或争议,并需要使用房产纠纷起诉状时,你应该明确了解房产纠纷的概念及房产纠纷起诉状在书写中需要注意写明的相关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此类问题。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


·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一、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一)调查取证   1、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


·婚后购房是夫妻共同财财产吗
      婚后购房是夫妻共同财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