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艾溪湖管理署艾湖村、北沥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59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艾溪湖管理处艾溪村、广阳村、南塘村、鱼尾村、邓坊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12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昌东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9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麻丘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4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民合法使用国有土地,会获得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妻离婚后对房产的分割、父母赠予子女房产等情况都会涉及到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登记,将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分别 从不同的情况加以说明,希望对...


·农村征地程序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渐加快对城市的发展,除了城市的老旧小区的改造和拆迁,也在进行农村的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行。在这个过程中,拆迁我们会遇到一些补偿或者政策方面的问题,甚至还会有暴力拆迁等问题,农村征地程序投诉如何进行,投诉哪里,多长时间受理,今天跟我们一起学习一下。一、农村...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


·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大城市可能每天都有拔地而起的各种各样的写字楼,这些写字楼正好也是体现出了如今商业化社会发展的步伐是非常的快速的。写字楼一般都是出租出去作为办公楼来使用的,所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有明确规定。可能也有很多人会比较好奇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


·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集中力量进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征收的使用者都会想有国家的补偿。不同地方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


·房屋宅基地纠纷找那个部门处理
      一、房屋宅基地纠纷找那个部门处理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地拆迁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热议的话题之一,我们都知道征地拆迁需要给予被占用土地的居民相关的安置补偿费用,为了更好地解决该补偿费用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关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的标准,便于确定补偿费的金额。那么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土地转让与流转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转让与流转的区别有哪些?土地转让与流转的区别主要是针对土地性质及办理程序不同。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


·办理土地使用证盖房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盖房的程序是什么?1 、土地登记申请书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 、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


·娄底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娄底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补偿标准 2010年7月,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动态调整逐步提高。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地向哪个法院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地向哪个法院申请?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保全裁定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1、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