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二、最高院产品质量纠纷怎么解决?1、 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通常用的方式,而且大部分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 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或者本身就没有协商调解的意愿,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 诉讼解决。当事人各方经仲裁机构仲裁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达到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目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不以调解或仲裁为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一开始就可以不调解、不仲裁,直接诉讼。在调解、仲裁、起诉过程中,都可能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检验,但委托的检验机构必须是经依法考核的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否则,检验结果不予认定。综合上面所说的,产品质量的纠纷如果是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那么就需要选择所管辖的法院,这样才能进行受理,从而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不管是按发生的行为地还是属于被告的住所地那么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



·各地法院可以审查起诉吗?
      一、各地法院可以审查起诉吗?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


·南京征地补偿安置细则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只要涉及征地,就会有相应的补偿,对于许多拆迁户来说,征地补偿款是自己投资的一项重要资金,社会上涌现的暴发户大多都是拆迁户,因为拆迁一夜暴富成为事实,那么,南京征地补偿安置细则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南京征地补偿安置细则 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


·珠海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
      珠海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自制定以来,已进行过两次修改。第一次是1988年,依据宪法修正案,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允许依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是在十年后的1998年,主要是调整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法律关系,同时对内容细节进行较...


·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有哪些?
      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有哪些? 在社会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国家政府来征地的现象,政府利用征收来的土地进行开发,做其他的项目。征地这种现象在农村出现的更为频繁,政府征地之后会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那么。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补偿...


·被害人汇款地合同诈骗罪管辖地是一致的吗?
      被害人汇款地合同诈骗罪管辖地是一致的吗?被害人汇款地合同诈骗罪管辖地不一定是一致的,合同诈骗是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其应该由犯罪地或者被告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管辖,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在交由检察院,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起诉。触犯合同诈骗罪,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
      在我国,不管我们做什么,在什么行业,我们都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我国在做出了相应的征税法律变更对相关行业进行了免税以及提高了征税起征点,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在需要向国家纳税的范围的,那么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呢,下面您都跟我们一起来...


·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有哪些?
      为了生活,很多夫妻在婚后会遇到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促进夫妻之间的感情的,那么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由哪些呢?两地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 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1、 双方饱受...


·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征地是一项大事,它关乎者征地赔偿的领取,政府也致力于让每个被征收土地的家庭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赔偿待遇,并且保障不影响这些家庭的生活水平,每个地方的征收标准都会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下面介绍一下个关于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


·黄石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黄石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湖北省黄石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植被种类繁多,但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很多果园、耕地被大量征用。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无疑是果农最关心的,不同的地区政府有不同的标准,那么黄石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如果对标准不认可,或者在征地补偿中出现纠纷又该怎么解决呢...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 您都应该知道,那是我国的城乡居民经过法定程序可以取得享有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在农村,一个家庭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土地使用合同是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者就特别指定地块我记得使用权进行出让所达成的书面协议,那么农村土地使用合同能补办吗?下面...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