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工程,为了城市的发展建设,自然是需要一些土地资源的,在襄阳市,已经有了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针对这个标准,我们给您详细说说这个补偿标准都有什么内容。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

每户按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搬迁补助费不足500元标准的,每户按500元计发)。先迁至过渡房后又迁至安置房的,因需搬迁二次,按上述标准计发两次搬迁补助费。

(二)非住宅房屋

一般情况下与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实行同一标准,但非住宅房屋征收涉及大型机器设备、大量物资等搬迁的,其搬迁所需费用,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住宅)

在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条件的,应先建设还建安置房,后实施房屋征收。

(一)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每月9元/平方米的标准计发(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上述标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下同)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征收方责任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的1.5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7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2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13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2.5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25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3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

(三)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征收方责任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另行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的一半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7个月起按上述标准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13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1.5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从逾期的第25个月起按上述标准的2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

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水、电等费用自负,但过渡期限内不付房租。

还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被征收人不按照通知时限接收房屋搬迁入住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和过渡补助费参考标准(非住宅)

(一)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按所征收房屋非住宅部分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1.5%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非住宅房屋过渡补助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且调换的房屋不能一次性解决,需要过渡的,过渡补助费标准按所征收房屋非住宅部分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6%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征收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应当就非住宅过渡期限及超期进行产权调换的违约责任协商约定。

本参考标准施行过程中,全省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执行。

四、附属物补偿标准

房屋附属物(如围墙、灶台、厕所、树木等)的补偿标准,可按《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补偿参考标准》协商确定(见附表);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五、搬迁奖励办法

(一)征收有产权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在其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予奖励;

征收有产权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对超过部分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在其超过部分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予奖励。

(二)征收有产权的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异地产权调换房屋的,所选产权调换房屋比原房屋地段每降低一个土地级别,按原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另行增加200元的异地安置补助费。

土地级别范围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襄樊市市区基准地价(2006年更新成果)的通知》(襄樊政发〔2007〕32号)规定执行;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对积极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实行搬迁时限奖励。由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确定签约搬迁奖励期限,并结合区位设定各时间段的不同奖励额度;超过奖励时间段签约搬迁的不予奖励。奖励具体办法和标准应在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六、住房保障措施

(一)被征收的有产权房屋的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为其家庭唯一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其所选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内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与所选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差价的90%结算。

(二)被征收的有产权房屋的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为其家庭唯一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被征收人确实无力承担差价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也可以申请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优先安排。

七、未登记房屋和改变用途房屋补偿标准

(一)未登记房屋

对征收范围内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未经登记的建筑,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条例》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认定的结果依法进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依据认定的结果依法进行房地产评估予以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改变用途房屋

拥有合法产权的住宅房屋,在2011年10月1日《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以被征收房屋为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并连续照章纳税二年以上的,按住宅用房进行补偿,但可在同类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2011年10月1日之后未按照《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一律依法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为:

1、城市主次干道临街一楼“住改非”经营性用房补偿标准:

一级区段:按其用于经营部分的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30%—40%增加补偿;

二级区段:按其用于经营部分的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20%—30%增加补偿;

三级区段:按其用于经营部分的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10%—20%增加补偿;

四级及以下区段:按其用于经营部分的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5%—10%增加补偿;

次干道补偿在补偿标准浮动范围内按下限补偿。

2、其他的“住改非”经营性用房:按其用于经营部分的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5%—10%增加补偿。

同一街道两边的“住改非”经营性用房,属于同一征收项目,但区段不同的,可按同一标准予以补偿。

对经营年限长、纳税数额高的,应在补偿标准范围内适当向上浮动;对经营年限短、纳税数额低的,应在补偿标准范围内适当向下浮动。增加补偿的情况,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区段等级的确定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襄樊市市区基准地价(2006年更新成果)的通知》(襄樊政发〔2007〕32号)执行;若区段等级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等级执行。

八、各县(市)和襄州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可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补偿标准。

附:

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补偿参考标准.doc

备注:

1、本参考标准所列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是指按建筑规范要求需建设,但按照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的规定不能予以确权登记的部分。其层高2.2米以上的,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其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评估给予补偿;

2、本参考标准未列入的附属设施项目,可参照表中相近的项目标准给予补偿;

3、本参考标准所列树木仅指被征收房屋房前屋后所种植的树木。“胸径”即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面1.3m处的直径,不足1.3m按离地面0.6m处的直径;

4、本文件所称“市区”范围,由市规划局依法予以确定。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有关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这个规定的详细内容,在襄阳市,我们遇到了房屋拆迁的情况时,不用担心,我们可以了解清楚以上的补偿标准,再计算自己的房屋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政府也会按照要求给予补偿,如果没有,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


·买房子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买房子政策是怎么规定的1、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第[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3、已...


·农村房屋抵押可以进行吗?
      农村房屋抵押可以进行吗?以往农村的房子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主要是因为农村的房屋属于集体所有,无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农村的房屋缺乏办理住房登记、确认制度、产权不明晰。如果农民同志想要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办理抵押贷款,必须要拥有房屋的财产权、处置权。倘若用共有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办理抵...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公证用双方到场?
      现在不少夫妻在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给双方节约不少精力和时间。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情况,包括对房产的分割。这里就涉及到房产的过户变更问题。为了增加效力,离婚双方可以做一个公证。那么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公证用双方到场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


·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一、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1、公租房拆迁安置利益如何获得   2、公租房拆迁安置利益如何分配   3、公租房补偿安置协议由谁来签   4、特殊情况下公租房的承租人如何变更   二、公租房的拆迁补...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证一般是与产权证差不多时间办理,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他项...


·买房维权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过程中产生纠纷、争议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很多时候都是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发生的维权事件也不少。那实践中,当事人买房维权时,具体有哪些问题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买房的时候,为了尽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购房者需要注意...


·一、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
      一、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 1、挑选住宅商品房的客厅,以朝南为最佳。北方地区历来形成的坐北朝南的住宅为最佳的生活习惯,造成消费者“有钱就买东南房”的需求心理。因此,东南朝向的房屋较其它朝向的房屋要好销售。因客厅朝南,在冬天无凛冽寒风呼啸,在夏天又是凉风习习。其它朝向的优...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


·容积率的概念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设物除外。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越高。建筑密度:是指建筑覆盖率,即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才好
      由于房产的价值很大,因此离婚夫妻往往在房产分割上面也就会想方设法的为自己争取。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能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那此时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才好呢?结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导致的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