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社会交往中,双方因某一事达成协议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对双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有时候签订和买卖合同,还是会有拖欠货款的情况出现,拖欠货款就必须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无法解决的纠纷就需要走法律途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和起诉的期限。一、买卖合同拖欠货款利息1、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2、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3、如果买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的,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三、法律依据《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1、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2、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4、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三、买卖合同拖欠货款起诉的期限1、当事人之间对支付货款的时间达成合意,诉讼时效即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当事人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哟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即如果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能够明确货款应当支付的时间的,则诉讼时效从该履行期限过后开始计算;3、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明确的,则应当明确为买受人应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货款,则诉讼时效应从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取得的次日开始计算;《买卖合同解释》是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签订了买卖合同,发生拖欠货款的情况,就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和赔偿,如果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起诉是有期限限制的,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起诉维权,不同的情况起诉的期限不同,上文介绍的起诉期限您可以作为参考。



·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1、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躲到外面的情形,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


·借款要写欠条好或借条好2年前的假借条还有效吗?
      借款要写欠条好或借条好2年前的假借条还有效吗?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


·民间借贷受法律的保护吗
      事实上,民间借贷,它是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贷受法律的保护吗?此外,对于民间借贷究竟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


·没有借条时可以要回借款吗
      没有借条时可以要回借款吗? 一、没有借条时可以要回借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


·担保公司贷款需要抵押物品吗?费用有哪些
      担保公司贷款需要抵押物品吗?费用有哪些?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花明天的钱”的消费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购房贷款、买车贷款等等贷款应运而生。但是不是每个人或者每个企业都能从银行得到贷款,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个担保人或者担保公司来为个人或者企业做担保,进而使得个人或者企业得到贷款。...


·合同附随义务条款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附随义务条款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中对合同附随义务条款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醉驾罚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醉驾罚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即无限额罚金制,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


·什么情况下不能主张债权的抵消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的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得用于抵销。由于债权可自由转让,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购买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很容易做到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


·《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书写的借条离婚后依旧算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有哪些
      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有哪些?代驾服务的推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但难免有代驾事故发生,因此所带来的赔偿纠纷也越来越多。所以代驾服务中需要一个机构来帮助处理和减少双方的损失。人保代驾责任险的应用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那么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具体有哪些内容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