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共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但是合同是可以在签订后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变更的。比如有些时候,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需要变更合同的价款,但是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呢?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惑。


一、变更合同价款调整应按哪些原则和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2、若变更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天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天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一)工程变更的程序

1、设计变更的程序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3)设计变更事项。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以下变更:

①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其他变更的程序从合同角度看,除设计变更外,其他能够导致合同内容变更的都属于其他变更。

(二)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

1、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2、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变更合同价款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决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什么的相关问题。变更合同价款分为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三种方法。如果您还有关于变更合同价款的问题,可以与的律师联系解决。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一、债权债务公示期 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 二、债权债务公示期限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保密协议条款包括哪些?
      保密协议条款包括哪些? 一、保密协议应具备哪些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 一、《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在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问题,丈夫向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找到老婆单位那里要债,当你遇到这种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呢?到底该不该帮丈夫还钱,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解释一下这方的问题。 一、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


·借网贷很多还不上了的后果有哪些
       网贷在生活中的出现频率越来越高,虽说门槛低,但是风险也不小,那么,借网贷很多还不上了的后果有哪些,对于网贷大多数人都知道其高得出奇的利率一旦自己还不是上就会出现利滚利的现象,简称高利贷,轻则全家荡产,重则家毁人亡。 P2P网贷即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


·离婚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离婚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是什么?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1、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原告所在地起诉不应受理。如已经受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就应裁定移送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2...


·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现在很多投资者都乐于购买债券,相对于股票而言,投资债券的风险较小。收益也比较稳定。债券的品种有很多,国债、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对于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投资者应该弄清楚,这样才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那么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下...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是什么? 新规一:突破了银行四倍利率限制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中,面对各种诱惑,您往往会经不住诱惑,这也就是导致非法集资屡屡得逞的原因。尽管如此,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压确从未停止。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有一种吸收您金钱的方式叫做非法吸收存款。虽然俩者都是吸收群众的资金,但是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对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


·对于醉驾案件的审判与法律规定往往都需要立足于借鉴
      对于醉驾案件的审判与法律规定往往都需要立足于借鉴于实际案件当中。由于醉驾案件的案情复杂性,我国对于醉驾的管制要求以及处罚标准也在不断地变化当中,不断进行着更新于完善。针对按照法律规定醉驾如何申请缓刑该问题在下文中给出了分析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醉驾如何申请缓刑? 1、因“醉酒驾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