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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非法集资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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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很多人关注非法集资的问题,因为非法集资作为一种非法行为,在商业合作或其它方面会造成不小的隐患,给借款双方都造成困扰,比如借款协议非法集资这一问题,是否会认定为借款协议有效?而认定有效与否的判断机制与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法律界定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对于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问题应视情形而定。具体而言,如果借款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出借人的犯罪行为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案件应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先行处理。如果借款人对于出借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错,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即使出借人的借贷行为由于影响金融秩序而涉及刑事犯罪,亦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该《规定》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1年 8月 1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故该《规定》是法院目前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依据。该《规定》第 2条和第 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 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 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如何界定还是要考虑实际情况,可以进行专业咨询寻求帮助。最后,在签订借款协议之前还是要仔细审查资质,除了可以避免损害自身的合法利益外,还能保证自己避免遇上非法集资,不被卷入非法集资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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