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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确权诉讼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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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诉的目的和内容不同,把诉讼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没有“确权诉讼”的概念。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独创了“确权诉讼”这一概念。确权诉讼简单的讲就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进行确认的诉讼。它具有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双重属性,法院在作出了确权判决后,当事人可依据确权判决申请执行,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判决,使当事人能够享有所主张的权利。



在尚无异议之诉制度的情况下,在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中,案外人提出异议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但争议的被保全财产权属较难认定时,法院应告知异议人就该争议财产另行提出确权诉讼,而不能解除原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是指案外人提出异议所针对的标的物不是判决、裁定指定执行的标的物,而是法院在执行中自行采取执行措施所针对的标的物,案外人异议不涉及判决、裁定本身的对错问题,仅涉及对执行标的物本身的实体权利争议。例如法院判决甲偿还乙20万元借款,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甲占有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案外人丙主张对该台电脑有所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后,乙仍然不服。此时,对该台电脑最终能否执行,需要首先判断该台笔记本电脑究竟应当归谁所有,这完全是另外一个权利争议问题,与判决本身没有关系。对这一新的实体权利争议,应当通过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故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提出异议时,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即案外人异议的确权诉讼应当在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在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提出的确权诉讼中,案外人为原告,保全案件中的被申请人为为被告,申请人为被告或第三人,如异议人在另行提出的确权诉讼中未将申请人列为被告,法院应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使该第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是法院对本诉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对第三人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法律设立第三人制度,其主要作用主要是:1、有利于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防止法院作出互相矛盾的裁判。3、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故在案外人未将申请人列为被告或第三人时,法院应依职权将申请人追加为第三人。以防止异议人和被申请人串通,被申请人在确权诉讼中消极陈述,无端承认被保全财产系异议人所有而损害申请人的权益。比如本院处理的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廖某某的确权诉讼中,李某某未将申请人吴某某列为被告或第三人,法院如果不将吴某某追加为第三人,则有可能在申请人吴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吴某某有证据证明争议车辆权属但得不到举证、陈述的情况下,由于案外人李某某与廖某某的串通,或者由于廖某某的消极陈述而使法院作出争议车辆权属属于李某某所有的判决,而使申请人吴某某申请保全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还有可能得因为后面的确权判决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起作用吗?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起作用吗?当然是有作用的,诉前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之一,有如下重要作用:1、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是能及时有效地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由于被申请人的财产处于查封、扣押、冻结状态,其想要逃避法律义务已成为不可能。因此,其往往会主...


·诉前财产保全的几种情形
      诉前财产保全的几种情形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申请人所述的"情况紧急"要么是主观臆断,错误估计形势,要么是有些根据,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确有"情况紧急"状态的案件并不多见。我国民事诉...


·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多长时间办理
      一 ,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多长时间办理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立即裁定进行保全,绝大多数的法院和法官都是这样做的。但在5日内保全也是合法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由哪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


·禁止超标的诉讼保全可以进行申请查封吗?
      禁止超标的诉讼保全可以进行申请查封吗?可以申请;根据保全的对象不同,保全分为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在做财产保全的时候,一般只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起诉材料中的诉讼请求,保全申请、担保材料等),对于申请人所申请保全的财产是否超标的只能通过常理进行大概的判断。对于申请人所申请...


·诉前保全财产到立案期限是多久?
      诉前保全财产到立案期限是多久?30天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


·仲裁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仲裁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现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


·诉讼中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在房产交易中心尚未进入核准登记程序,...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是什么?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是什么 一、诉讼保全申请标的是什么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是指你诉讼的争议额度。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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