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条件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 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什么?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设定财产保全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执行,防止被告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是,由于保全申请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通常非常紧迫,而为了...


·财产保全担保书内容是什么?
      现在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牵扯到的法律文书也越来越多。我们这篇文章主要就是解释了财产保全担保书内容的组成。我们会先介绍财产担保书的含义最后介绍到它的具体格式。这主要为您普及普通的法律文书,可能有不全面的地方。 一、财产保全担保书的含义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


·重庆市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
      重庆市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第二、 被申请人依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第三、 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第四、 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成立,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第五、 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 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即: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在房地产交易 中心对被告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房产、土地进行查封;在工商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对被告投资于其他人的股权...


·诉前财产保全向谁提起诉讼
      诉前财产保全向谁提起诉讼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二、...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起诉前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保全措施是有错误的,保全行为造成被保全人损失的,由申请人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1、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


·诉前保全财产到立案期限是多久?
      诉前保全财产到立案期限是多久?30天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