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文主要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文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如果是诉状。在事实与理由处:写明“哪一年认识(经人介绍,还是同学或同事朋友、网友),何时结婚?生育孩子,取名**,跟随谁生活,现上几年级?你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到最后,说原被告感情现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法院准许原被告离婚,孩子由谁抚养?支付多少抚养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或哪一套房产或财产归你所有。”

(二)如果是离婚案开庭,原告做最后陈述时,可以说“坚持诉讼请求”。

二、离婚官司原告陈述注意事项

(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局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

(二)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双方的地位基本平等,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冷静并控制好情绪实,对方陈述的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记得要有理有据的反驳。

(三)最后陈述可以围绕具体的如家庭经济情况、有无法定的离婚事由比如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陈述词不在于文字,关键在于给法官留下的态度与具有证明力的证据。

(四)主要围绕法定离婚事由开展陈述。

三、法条参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不同的离婚情况,原告陈述词不完全相同,但是具体要提到的主要内容上述已经为您进行了说明,需要注意的是陈述时要做到条理清晰,摆事实讲证据。如果情况复杂,您不知该如何陈述,应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 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 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


·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2023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关于这个具体的费用来进行一个协商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是有供应的收入的话,那么抚育的费用是按照他的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进行抚养费用的给付的。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


·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当今社会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再婚问题也成为了当今比较受人们关注的问题,重组家庭并不是那么简单,特别是涉及财产问题。那再婚后离婚的财产怎么分割的呢?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下面就让为您解答。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


·小孩抚养费可以一性给吗?
      小孩抚养费可以一性给吗?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最多的还是分期支付的,要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和协议的结果。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


·法律是一个国家立足根本的基石之一,有了法律的约束、限制,国家
      法律是一个国家立足根本的基石之一,有了法律的约束、限制,国家才能有规矩和法度,才能为人们创造安宁和平的生活环境。而人们也要加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知识,更好的充实自己。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一起探讨的就是民事诉讼一审驳回起诉终审判决如何处理? 一、民事诉讼一审驳回起诉终审判决怎...


·夫妻分居满两年如何认定
      夫妻其实是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不过此时要求达到相应的条件,包括持续分居时间满两年。那么实践中夫妻分居满两年如何认定呢?这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满两年如何认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必然会涉及到程序问题。而相比之下,协议离婚的程序是要比起诉离婚程序简单一些的。但有时候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才能离婚,因此了解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这个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


·一、过错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一、过错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割?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过错方在分...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您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态的。所以说在喝醉酒的状态下,最好就是休息就可以了。但是偏偏有一部分人喝醉酒还要开车,在开车过程当中可能会和他人发生碰撞,碰撞以后由于处于醉酒的状态,又和他人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驾交通事故打架的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