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岁双胞胎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说起来在生活当中,在结婚以后,对于夫妻双方来说,肯定就是生儿育女。有些情况下您可能看见有双胞胎的家庭从表面上来看是非常幸福美满的,有些事情可能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真的决定要离婚,像双胞胎的抚养权问题,您可能会认为应该一人一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一岁双胞胎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一、一岁双胞胎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明了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标准自定,法院不干涉。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2、抚养费是定期给付还是一次性给付?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定期给付都可以。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判决的话,没有特殊理由,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一次性给付,一般判决是按月或季度等一定时间支付。

而且杨律师建议,除非有一方可能面临离婚后寻找不易或执行不易的情况(比如一方在国外,担心其不主动支付联系及执行不便。),双方尽量不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

对抚养孩子一方而言,很难确定十年甚至十几以后孩子需要的抚养费数额。对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而言,如果一次性支付但费用被抚养孩子一方挪用,将来孩子需要,你能说真不管了?

3、抚养费就是给到十八岁?

正常情况下,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另外,如果孩子虽然到了18岁,但仍在上高中,法律上仍有义务支付到孩子高中毕业。

从法律上讲,孩子成年、上大学后,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了。当然,实践中大多数父母恐怕还会自愿支付。

4、抚养费标准确定后,可以调整吗?

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工作等原因收入和财产情况严重减少,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协商调低。

其实关于一岁双胞胎的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一下,一人一个也可以。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像这种情况,因为孩子小于两岁,判给母亲的可能性会大一点。除此以外,也会结合其他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婚内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婚内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


·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有财产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所有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而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原则首先,从财产的取得时间上看,一般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生活十几年抚养非亲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生活十几年抚养非亲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


·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
      若夫妻一方拥有某家公司的股权,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的。不过此时,只能对属于共同股权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也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 由于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具有涉及面广,法律...


·一、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


·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子女抚养费吗?
      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也会有嫌弃子女的父母,不想负责任,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面对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怎样为孩子争取更大的权益呢,另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也要实际根据法律的规定才能判断,那么我们就根据下文来了解一下关于起诉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


·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


·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
      一、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   1.当事人具有重婚的情形;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5.具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


·离婚案怎么冻结夫妻财产?
      离婚案怎么冻结夫妻财产?1、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保全对方名下的财产;2、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


·离婚不出抚养费是否可行
      孩子抚养费是夫妻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毕竟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而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实际取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按道理就应该支付抚养费。但此时应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出抚养费,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离婚不出抚养费是否可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不出抚...


·夫妻离婚时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夫妻不管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了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个过程中都是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是否聘请律师的。但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离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一般离婚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