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用人关系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已经建立满一个月的,那么主张相应的权利一般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对于为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的,那么在建立用人关系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这段时间的劳动者工资按两倍计算。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还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为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那么在建立用人关系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依照相关工作时间支付相关报酬,但劳动者不得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建立劳动关系起起超过一个月的未满一年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可以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劳动者需要举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因为只有在劳动关系建立的基础上,才有主张经济补偿金等权利。



·商铺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铺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 投资商铺其实也是当下比较流行一种投资方式,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能够买得起商铺的必然也是有钱人,毕竟现在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的商铺价格都是偏高的。而在买卖商铺的过程中,自然也要尽可能的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行。这主要就体现在了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上面,那么该如...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常常会签订一些保护自己利益的合同,当我们进入一个公司时,会和公司,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的权利,当然,我们个人与个人在交往时,有时会涉及到私人利益,有时会签订个人与个人的保密合同,那么,有人会问,个...


·买卖合同纠纷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在销售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销售合同的书面证明。1.书面销售合同本身就是销售合同争议的核心证据。它记载了买卖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判断买卖合同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的合同依据。如果没有书面合同...


·合同中的违约金该怎么计算
      合同中的违约金该怎么计算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是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这对保正合同的完全履行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出现违约行为的时候,这个违约金该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违约金该怎么计算如果合同双方...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店铺转让是常见的经营方式,店铺转让的方便、快捷让当事人也省去了不少麻烦,当事人在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时往往会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只有了解清楚这些法律问题,才能保障双方交易的达成。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店铺转让合同...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毁约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之前有口头协议的话,口头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存在的,当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将合同解除,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