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可能也正是因为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所以很多人都会觉得法人制度是一种比较架空的、抽象性的概念,可近代和科学的经济发展是需要有相对健全的公司法人制度的。在创办自己的公司法人之前首先要知道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就是包括有一定的财产经费,经营的场所和名称以及其他的条件。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2] ,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否则,法人无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应与法人的性质、规模等相适应。中国一些法律法规对有关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要求作了规定。如《商业银行法》第13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法人具备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企业的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在企业名称前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适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可见,企业名称不是可随便确定而使用的。作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非企业法人的名称,应与其活动范围、活动内容等相适应。这类非企业法人的名称,有的是国家直接命名而无须工商登记,如国家机关法人名称;有的则应根据活动性质命名,并依法进行登记,如社会团体法人依法由民政部门登记。总之,每一个法人都应有自己的名称。


法人是社会组织,法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依法由法人组织机构来完成,每一个法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依法应由三部分组成: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执行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三部机构有机的构成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代表公司进行相应的活动。如果没有组织机构,就不能够成为法人。


法人应有自己的场所。作为法人的场所,可以是自己所有的,也可以是租赁他人的。法人的场所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民法通则》规定自己的场所是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是为了交易安全和便于国家主管机关监督。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通过我们对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的这个问题的详细解释以后,现阶段在我国内地成立公司法人主要就是需要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企业的经营范围、方式和注册资金以及名称等都必须要依法登记的,但又随着我国公司法的健全,未来法人资格成立的条件也有可能会越来越完善。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一、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


·公司让签广告法承诺书合法吗?
      公司让签广告法承诺书合法吗? 一、公司让签广告法承诺书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事先签订...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我们先在这里解释一下,不存在松散型企业和紧密型企业的说法,正确的说法为松散型联营和紧密型联营。公司的类型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 一、松散型联营又称合同...


·失误造成损失被辞退,公司还要求违约金合理吗?
      失误造成损失被辞退,公司还要求违约金合理吗 ?一份工作背负着一个责任,要是在工作中有所失责,给公司造成损失了的,公司可以按规章制度辞退员工。不过,因为员工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所以,有公司在辞退员工时要求违约金,其实这里不应该是要求违约金。 在法律上,公司在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


·分公司注销后合同履行由谁执行?
      分公司注销后合同履行由谁执行?应该由总公司执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分公司,...


·帮别人挂了公司法人想退出怎么办
      帮别人挂了公司法人想退出怎么办作为企业法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帮别人挂了公司法人想退出该怎么办呢?有哪些方法可以推出呢?其实根据不同的法人情况可以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法定代表人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企业法人的相关知识吧。 一、公司法人怎么推出? ...


·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怎么写?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怎么写?有哪些许可范围? 作为公司基本证件之一的营业执照,其上面简明扼要的展示了我们公司的很多重要的基本信息,其中就包括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填写也是有具体规定的,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怎么写以及范围分类的问题,以下是我们我们...


·公司并购收购注意什么
      注意事项: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


·公司法新入伙的合伙人签订协议的成立,生效是怎样的
      公司法新入伙的合伙人签订协议的成立,生效是怎样的?不少人人觉得如果想要让其他的合伙人加入到工地的经营当中是需要有全体的合伙人同意的,其实这个表述是不对的,合伙协议和入伙协议其实在本质上是有很大的差别的,特别是对新入伙的合伙人协议的成立和生效方面,那么公司法新入伙的合伙人签订协议的...


·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