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不给抚养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那么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呢?
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我们要知道的是,即使双方离婚,父母双方与孩子之间的父子或母女关系是不会改变的,而对于如果前夫不给抚养费能坐牢吗这个问题,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坐牢的,当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可以寻求法律的强制执行的。



·一、当事人死亡抚养费怎么解决?
      一、当事人死亡抚养费怎么解决? 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抚养费的诉讼应当终结,司法机关不再审理。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继承人表明愿意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继续审理案件。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子女怎么办?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子女怎么办?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国《民法典》对非法同居作出了明确界定,可能是男女双方还未登记结婚,也可能是重婚,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婚姻。而且有一些没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在同居期间还有了孩子,那么根...


·国际婚姻的法律条文解读
      国际婚姻,顾名思义是跨越国籍的婚姻结合,那当本文主要介绍关于两个不同国家间婚姻结合时所涉及的国际婚姻的法律条文相关规定,该文由我们整理,文中涉及到适用法规及司法解释,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际婚姻的法律条文 ?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


·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为了维护国家的形象,对于请求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会被受理。在审理之后,发现公民或者单位主体确实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时,国家机关需要按照既定的赔偿方式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根据规定,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一、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


·夫妻财产公证材料包括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材料包括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


·一、农村二婚老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农村二婚老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区别不大,也是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分出来,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一、法院收取孩子抚养费执行费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收取孩子抚养费执行费标准是多少?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2、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


·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
      在女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通常法院受理了案件的,则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起诉状和传票一起送达给男方,也就是被告。而在开庭的时候,则一般男女双方都是会出庭的,但也有男方不去的情况。那么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离婚后抚养权给了老公可以吗?
      离婚后抚养权给了老公可以吗? 当然可以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怀孕期间离婚怎么分财产
      怀孕期间离婚怎么分财产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