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家庭暴力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家庭暴力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家庭暴力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收到家庭暴力是可以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主要是包含两个条件,一个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实施的自卫或者说反击行为,第二个就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二、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此,下列三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1)防卫挑拨。是指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

(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是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

(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不是当事人说了算的,需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如果遇到此类事件,建议找个比较靠谱的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这样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争取更大的权益。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一般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结婚了,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


·如果有一方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现在有很多家庭面临离婚,抚养费的问题随之而来,有些家长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也会发生。那么有人则有疑问,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对孩子不造成更深的伤害,法律对此有详细规定,想了解的人可以继续关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不会判刑。《婚姻法》第...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中止诉讼活动,离婚案件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对该种涉及案外人财产的处理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离婚案件先中止,然后要求离婚当事人先对该财产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确定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处理;另一种做法...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女性是最受保护的人群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女性是最受保护的人群,特别是在工作中国家对于女职工孕期、产期、都是有一些特残的待遇,那么女职工流产假规定是怎么样的?女职工的流产假有两种,一种是没满4个月可以休15天,满了4个月是可以休20天,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


·夫妻共同财产钱转移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钱转移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钱转移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钱转移的处理规定是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保全财产,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是属于犯法的行为,过错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罪名指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有影响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有影响吗?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没有影响,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离婚...


·一、夫妻离婚财产放弃有效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放弃有效吗? 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有效。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处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逼迫、威胁情形,是可以的,但条款需要明确、具体、严谨。 二、定义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


·一,起诉离婚夫妻怎么分割财产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夫妻怎么分割财产怎么办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