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那么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对此《民法典》上有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有哪些?
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通常,有工资收入的,应按月或定期给付现金,农民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现金、实物。
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
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1、出国、出境人员;
2、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3、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4、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三、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给付到其18周岁止,但如果子女出现了特殊的情况,如子女成年之后还在求学阶段,没有经济收入的话,那么此时父母需要继续抚养子女。而要是父母不按照约定或法官的判决支付抚养费的话,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


·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要完成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活,形成同居关系。双方分手后,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多人都会选择同居的方式,在同居过程中拥有了一个小孩子,此时孩子父母共同抚养,但当关情破裂,同居结束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怎么办,那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从下面的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一方不给抚养费 可以通过...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一、患有抑郁症影响抚养权吗?
      一、患有抑郁症影响抚养权吗? 不一定。关于孩子由谁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条件进行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申请国家赔偿诉讼费需要吗?
      在我国,关于诉讼这一方面,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各种纠纷发生,当无法调解的时候,就要通过法院上诉的形式,诉讼,就要牵扯到诉讼费,诉讼费其实包括有请律师的费用,如果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诉讼费要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一、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谁来承担离婚诉讼费
      起诉离婚中往往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其中,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律师费则是有委托律师的才需要支付。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登记?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登记?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非常的简单,要么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办理,要么通过法律手段,去法院起诉办理。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


·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
      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 ?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 离婚孩子不可以分到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故而对于离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长需要二次起诉。那么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再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


·一、离婚后后妈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吗?
      一、离婚后后妈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吗?不是,继母并没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