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二、合同法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日常生活当中,任何的人员,他们在进行一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都是需要慎重而慎重的,因为这其中就会涉及到一个条款和一个具体的押金的问题,如果其中一方的人员他们没有按时缴纳房屋或者是缴纳费用的话,都可以来要求违约金支付。



·一、在我国房产归哪个部门管?
      一、在我国房产归哪个部门管?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办?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办?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


·结婚之前买的房产算婚前财产吗
      对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分,一般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界点,虽然很多时候婚后财产都是属于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那要是夫妻结婚之前买的房产算婚前财产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之前买的房产算婚前财产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如果是一个人还款,则是婚前财产...


·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过程经常出现房屋交付的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同的状况,开发商这时常常会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那么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而要是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的话又该如何处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


·房屋的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人们可以拿来进行抵押,日常生活中,房产抵押是人们融资的主要方式,办理房产抵押一般要到银行,或者信托公司等。用到的材料包括一份他项权证。那么,房屋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这个证在产权证办好后抵押用到的,应该由抵押人办理,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房屋...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如下所述:(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


·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如果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银行肯定不会贷款给你的。原因很简单,你办理的是房产抵押贷款,银行要核实你对房产的权真实性,必不可少的资料就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意味着你只有房子的居住权而没有使用权,这里银行的要求是严格的,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贷款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因此在购买的过程中就要更加的小心注意,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买房子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


·一、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1、一般质量问题。对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当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 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