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通常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享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的特征有哪些?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三、取得居住权的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居住权的成立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为了确保自己的居住权能够受到法律保护,无论是通过哪种方法取得居住权的,都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居住权人只有居住房子的权利。



·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三个月的租金合理吗
      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三个月的租金合理吗?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为3个月的租金是否合理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双方自行协商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可以尽可能的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合同解除后的房租结算可参照上条处理,但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比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租赁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一、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的话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


·商品房的预售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的预售条件有哪些所谓商品房预售,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但是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进行预售就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在法律上,期房的预售条件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的预售条件...


·租房终止拒腾房是什么纠纷?
      租房终止拒腾房是什么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另外,要说明的是,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的...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一、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1、租房时应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那应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一、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


·一、网签的房子自己备案可以吗?
      一、网签的房子自己备案可以吗?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商完成商品房项目后,有时候会委托专业的公司进行销售,这种房屋销售代理的模式近年来比较常见。而房屋销售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代理合同。那么,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二、符合哪...


·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
      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 一、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 不用,租客跟房东续签即可。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