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一、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可以,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违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二、租房合同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三、房东可以提前解约的情形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

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

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际上,相关的法律制度也规定当地的房管局是有权处理租房纠纷的,而且在处理的过程当中发现房东有违法行为的话,也应该对房东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的,如果房管局接到投诉以后,根本就坐视不管,实际上是涉嫌不作为的。


·回迁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回迁房合同丢失可以去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补办,回迁房合同在房管局是有备案的。回迁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


·一、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一、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看情况。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限制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在赠与的房子过户之前,您作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有特定情形时行使法定撒销权。在其拒绝的时候,可以主张其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沈阳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东北地区在以往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一直以工业基地的称号闻名于中国,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第三产业的兴起,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慢,国家也针对性地提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大力扶持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向来与房地产业发展密不可分,同时也会刺激着贷款的增多,...


·随着现在房价的步步攀升,许多人对房子望而却步,住房难问题日益
      随着现在房价的步步攀升,许多人对房子望而却步,住房难问题日益成为困扰着广大人民的实际问题,而正对这一问题,二手房也买卖也愈发火热相对于新房来说,二手房更为经济实用。为加强房地产管理,确保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广州市颁布了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下面随我们来了解下。 ...


·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动产的赠与很多人都比较清楚,基本上只要进行必要的公示便可以了,而对于房屋的赠与就不是简单的公示便可以直接宣告房产的所有权了。还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行,下面给您说说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


·协议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之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在财产分割中,房产是最重要的财产,而且房产分割之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很多人不知道协议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因此,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


·住房问题一直是我国比较紧张的一种社会资源
      住房问题一直是我国比较紧张的一种社会资源,但每个人都离不开它。国家为了平和住房关系,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来平衡住房紧张问题。租售同权住房作为租房者享受同样买房者的权利,无疑是改善住房关系的一种方式。那2018年租售同权对租房者有哪些好处,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租售同权...


·一、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1、一般质量问题。对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当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


·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
      广告已经成为人们了解商品的主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商品房开发企业的青睐,但有不少开发商为了销售自己的房屋,不惜在购房广告中设计陷阱,而我们总被广告的绚丽所迷惑。那么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 (一)夸大项目现状 房地产是...


·如果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处理?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协商好共同财产分割事项,其中房产的分割很重要。由于房产不能一分为二,因此,大部分情况下,夫妻离婚后,房产是归一方所有的。那么如果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如果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期间房子归属是谁
      其实,大街上每天人来人往的那么多人,可能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不一样的问题。就拿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来说,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各种各样的非常多的。比如说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将房子的产权给了孩子,但是又没有及时的去办理房产过户,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期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