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房问题一直是我国比较紧张的一种社会资源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住房问题一直是我国比较紧张的一种社会资源,但每个人都离不开它。国家为了平和住房关系,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来平衡住房紧张问题。租售同权住房作为租房者享受同样买房者的权利,无疑是改善住房关系的一种方式。那2018年租售同权对租房者有哪些好处,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租售同权房屋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迁入、亲属投靠、居住就业等落户标准,实行分区域分类别户口迁移政策。
广州推出“租售同权”:租房者与购房者享受同等权利,包括就业、经商和就近入学等。
沈阳出台租房新政:租房随迁子女可就近入学,参加中考;租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个人出租住房给予税收优惠;鼓励新建租赁住房;租金不能随便涨等。
郑州提出“租房可落户”:在县 (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无锡增设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租购同权”一时间成为网络热词,引发舆论关注。山东也丝毫不落伍,释放住房福利,逐步完善“租购同权”。据山东省政府7月底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山东将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租房人办理居住证后享有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同时,通过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控热点城市投资投机性购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调控手段限制投资投机性炒房。租购同权本身代表着城市变得友善,希望能给租房者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和认同感,让他们不再担心随时被房东赶走,不再为子女上学问题感到绝望。“租购同权”在父母的工作和子女上学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各地政策落实之后,租房的人和买房的人一样,能够享受到同等的上学、就业、养老、医疗保障等权利。对于自身的上学、医疗、交通、生活便利都是一种实质上的解决。这无疑将改善我们的住房紧张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房屋市场也将日益趋于健康的发展。对于那些真正有这方面需求的人快看看你的城市有没有相关的政策。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该如何正确书写?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该如何正确书写?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 拆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


·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实践中,只要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是有效的,这就意味着它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1.安置房的法律概念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


·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


·房产继承订立遗嘱如何进行?
      房产继承订立遗嘱如何进行?房产继承订立遗嘱需要在订立遗嘱的内容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等,然后就是具体的分配情况。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有以下两个程序: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方:__...


·现实中时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现实中时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或者是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办,预售许可证可以抵押吗?不要急,我们为你解答。 一、签订预售许可证之后房子可以被抵押吗? 如果是房地产商...


·离婚纠纷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
      夫妻离婚的时候产生的纠纷无非就是在这几个方面,是否同意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如何承担债务以及孩子问题怎样处理。而其中在房产方面产生的纠纷可以说是比较大的,因为房产的价值很大。那实践中离婚纠纷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屋按揭涉及三方法律主体和四种法律关系:...


·委托卖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等,...


·离婚房产按什么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让一些夫妻面临离婚的问题,离婚也难免会遇到分割财产的问题,而如果对房产归属有纠纷的可以选择将房产进行评估再均分给双方,那么离婚房产按什么评估,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房产估价程序: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的估价业务指的是获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