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一、定金 全部房款

先预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全部房款。

优点:几乎没有,适合于资金比较多而且不在乎交易安全的买房人。

缺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后,所有对交易安全的希望将全部寄托在出售方(开发商)的道德自律上,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期房预售中。如果买房人不需贷款而选择用自有资金付款,开发商往往鼓动买房人在签订期房预售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因为这样对开发商来说能尽快回笼资金,实现流动开发,这是出售方(开发商)最乐意选择的付款方式。

二、 定金 首付 贷款

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一般占全部房款的三成以上),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首付的成数视银行的要求而变化,比如期房,一般首付三成即可,如是二手房,一般则要求首付三成以上(视房龄、贷款人状况、银行政策而不同)。

优点:将房款分次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资金安全。对出售方(开发商)而言,由于大部分房款有银行贷款作为保障,而不用担心买房人无能力支付第二期房款。

缺点:银行贷款容易受到贷款政策和贷款人信用状况等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贷款或不能足额贷款,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贷款额度与实际贷款额度的差额需要买房人用自有资金补足,否则可能会对出卖方构成违约。因此,在申请贷款时应与信贷员仔细磋商,以避免贷款风险。

三、定金 首付 第二期房款

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首付多少可任意约定),同时约定第二期房款的支付时间,第二期房款以买房人自有资金支付。

优点:首付可以自由约定,但一般出售方仍然要求不低于三成。将房款分期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买方的风险。

缺点:全部以自有资金付款,对自有资金要求较高。

四、定金 首付 银行贷款 尾款

与第二种不同的是,第二种一般贷足贷款,比如首付三成,贷款七成,而这种方式首付三成,贷款本可贷七成,实际只贷六成,余下一成在交房时付。或者首付三成,贷款申请七成,但银行只批准六成,余下一成用自有资金支付。

优点:将房款分成三个阶段支付,比较能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缺点:对出售方而言,拉长了回笼资金的时间,因而在卖方强势的市场条件下,难以得到出售方的同意。

五、定金 首付 第二期房款 尾款

由于不需要银行贷款,因此首付的成数可经双方自行约定,第二期房款支付的时间和尾款也可经双方自行约定。

优点和缺点同第四种。

综合分析来看,对买方而言,最能确保资金安全的是第四、第五种,风险最大的是第一种,折衷方案是第三、第四种。对卖方而言,则刚好相反。在期房买卖中,开发商一般会对不贷款的客户要求以第一种方式付款,但付款方式都是可以协商的,买期房也可以要求采用第四种或第五种,这取决于与开发商如何谈判。在房产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谈判”往往意味着“买方妥协”,但在房产市场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买方还是能通过谈判保障房款的安全,毕竟,开发商也想回笼资金,如果因此而造成交易不成,同样是开发商所不愿意看到的事。

买房,购房者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自然需要按照约定好的价格,支付房屋对应的加金。由于购房款一般都比较大,于是在付款方式上面,就有多种情况。有些时候是一次性支付全款,而更多家庭在买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分批次来支付的,比如双方协商好的时候给定金,而交付房屋后支付一部分,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最后的尾款。至于采取怎样的付款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会被判刑。1、《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内容有哪些 国家在规划城市或其他的建设项目等过程中都会占用到一些土地,但会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是为了保证人们的生活质量不受征地的影响该降低,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 政府在征地时,征地的补...


·征地拆迁中有哪几种拆迁维权方式?
      征地拆迁中有哪几种拆迁维权方式? 一、征地拆迁中有哪几种拆迁维权方式?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来进行维权,征地拆迁纠纷,是典型的可以通过复议、诉讼解决的纠纷。一般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最长是两年,经过复议的案件诉讼时效是十五天,延误了这些时机,当事...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它是指因为建设房屋等原因对国家的土地加以利用。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特征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
      在农村,宅基地房屋遇上拆迁,会有宅基地拆迁房,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继承人继承了房产后,便取得了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认定是宅基使用权是遗产的范畴。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


·住宅类型土地使用权来源的种类有哪几种
      住宅类型土地使用权来源的种类有哪几种两种,一种是划拨另一种就是出让。1、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地等,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用的,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2、我国的土地证,是使用证,不是所有权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国家在履行土地征收工作时都要根据科学合理的标准进行的,而征收的前提是为了社会和国家利益的需要才会对公民使用的土地作出征收的决定,但现实中却存在在一些行政机关滥用手中的权力对公民征收了超额的土地。那么,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一...


·济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和维权
      济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和维权 济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规定 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实行的是国有制,但是企业和公民也是有使用的权利,同时在确定使用权时也一定会签订转让合同,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根据规定,一般会按照基准地皮价格的40%至60%的比例来收取,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2023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有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土地确权后,还可以迁移户口?
      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后,是否可以迁移户口?土地确权和户籍有没有关系的问题,很明确地告诉咱农民朋友,户口迁移是个人自由的问题,土地确权并不会限制咱农民朋友迁移户口;但可能面临的问题就是无法再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承揽方全家转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