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可以至人死亡,至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一种情况,不管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是非常不好的影响,为此法律有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 的相关标准,我们今天就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相关标准,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肇事者必须要负主要责任,赔偿当然是不可避免的,致人死亡这样的情况对于肇事者以及死亡家属都是非常不好的影响,遵守交通规则,保护道路交通安全。


·大约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
      大约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如果想提高公证效率,作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须准备与提交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


·治安处罚会交给法制科吗
      视具体情而定。如果治安处罚过程中安机关人员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被处罚人员提出异议的,会交给法制科,法制科承担以下职责: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处理流程和时间
      开车最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不管是把别人撞了还是别人把自己撞了都是我们最不希望发生的事,但有时现实不是我们自己能够控制得了的,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应该坦然面对并及时处理,下面我们跟您说说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处理流程和时间,帮助您解决困扰。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


·一、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确定日后的一个误工费用的赔偿,因为在医院治疗的这段时间不能前往用人单位来继续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这方面发放的工资的话,就需要了解到平时的一个工资的水平状况,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工资表上面的标准进行的。 二、交通事故处...


·道路交通违章事实该怎么认定
      道路交通违章事实该怎么认定道路交通违章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规为准绳,在道路交通违章处理实际工作中,涉及到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违章证据收集的问题。交通违章的广泛性、瞬时性给认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正确、有效、及时地对违章事实进行认定对纠正交通违...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醉驾的危害性主要有哪些?下文将会为您详细叙述。什么是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证明、对方驾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病历、病案、诊断书、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护理费发票等。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一...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付期限为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付期限为多久? 1、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 2、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


·购车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购车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拥有私家车俩已经不再是很奢侈的事情,无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等,都属于私家车辆,购买时就要考虑购车税问题,购车税与车辆本身价值相关。那么购车税征收对象又有哪些?下面由的我们来给您介绍。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


·交通肇事罪起诉书范文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起诉书范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甲方之夫 驾驶鄂a 号货车交通肇事,致乙方之妻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现甲方与乙方就该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赔偿总额: 甲、乙双方确定该交通事故赔偿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含甲方在本协...


·电瓶车撞汽车新交规是怎么规定的
      电瓶车撞汽车新交规是怎么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确定双方责任时需要根据事故现场并结合以下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